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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自己去找,便扛著他挖出來的寶貝,飛奔去鎮上找收古董的換錢。
到這天下午,傳出訊息,早晨那人的一麻袋東西,足足換了五十兩銀子。頓時,方圓十里的村莊,幾乎全出動了。
小晚嫁來凌霄客棧這麼久,還沒在路上見過這麼多人,漸漸的他們開始靠近客棧,或是越過客棧往白沙河碼頭去,彪叔拿著殺豬刀在客棧周圍轉了兩圈,往來的村民便都不敢下山,直接從山上翻過去了。
日落前,小晚來店門外掛燈籠,見個小女孩站在路邊,她眯著眼睛看了看,問:“娟兒?”
“大姐。”果然是文娟跑了過來,孩子滿身的塵土,一腳的泥,臉上掛著淚珠,嗚咽道,“大姐,我和我娘走丟了。”
“怎麼走丟的?”小晚拿出手帕,給她擦擦臉。
“她帶我去山裡挖寶,我走不動了,在樹下歇著,一直也等不見她回來。”文娟嗚嗚咽咽地哭道,“姐姐,我娘是不是叫野狼吃了。”
要是許氏真被狼吃了,小晚還挺高興的,可惜弟弟妹妹還那麼小,他們就算不乖不親,終究是無辜的孩子,這情形,小晚也不能不管,就把文娟帶回店裡,給她洗臉洗手,拿了吃的。
凌朝風下樓來,夫妻倆一合計,便決定先把文娟送回青嶺村。
“那我娘呢?”文娟哭著問。
“天黑了,山那麼深,去哪裡找呢。王嬸家的呢?”小晚問妹妹,“都沒見著嗎?”
文娟點頭:“都沒見著,姐姐,我娘是不是不要我了,她都不帶弟弟來挖,只帶我。”
小晚輕嘆:“大概因為文保小,別哭了,大姐先送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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