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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多人,表示不支援但也不反對的又有多少?
“這麼說來,我們落後我們競爭對手不少?”
“事實上,還不算很多。”菲利普。伯德聳聳肩:“但如果我們不快點採取一些強有力的手段來扳回局面,情況恐怕會越來越糟糕。”
“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尋找更多的盟友?”
“恐怕是這樣的,但這樣我們需要付出的代價就大了。”菲利普。伯德還是很為自己的金主考慮的。他可不希望自己的金主因為這次的官司而在財政方面受到太大的影響——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就意味著自己的金主能夠給自己提供的資金就少得多了。對於任何一個政客來說,這都是最糟糕的訊息。
很棘手。非常棘手!
菲利普。伯德帶來的這個訊息,比林錚之前預料的還要糟糕不少。林錚站起身來,在房間裡慢慢的踱著。菲利普。伯德一臉緊張的看著他,他無比熱切的希望自己的金主能夠想到解決問題的辦法,若說在整個美國還能有誰比菲利普。伯德更希望ICQ能贏、希望“反聯創科技聯盟”提出的“ICQ壟斷”無法透過,大概就只有菲利普。伯德了。
“再大的代價也比走上了法律程式付出的代價要小!”林錚用力一揮手,以不容辯駁的語氣對菲利普。伯德道:“雖然誰也不能保證這場官司會不會走上法律程式,但我們要做的就是盡力阻止這場官司進入法律程式。”
“當然,”菲利普。伯德贊同的點點頭。深有感觸的道:“打官司什麼的最討厭的了。”
看到這裡,很多讀者就會奇怪了,按照正常的程式,這場官司不應該是這樣的啊,就如同前兩年網景公司狀告微軟壟斷一樣,這類的反壟斷關鍵,不是應該首先由受害公司向司法部提出投訴,之後司法部會根據受害公司提供的證據做一個初步的判斷,當初步判斷為被投訴公司確實存在壟斷嫌疑後。就會開始組織人手對被投訴公司進行調查,如果調查的結果證明被投訴公司的確存在壟斷行為……這個結果是必然的……那麼接下來的環節就是由司法部向聯邦法院提請訴訟,最終進入法律程式的嗎?
誰這麼想,我只能說一句:兄弟。你忒天真了,真以為美國是皿煮和自由的人間天堂啊?就像所有的商業交鋒和政治交鋒一樣,功夫都做在水面一下。當你看到網景公司向司法部投訴微軟對市場進行壟斷的時候,其實就意味著水面下的交鋒已經告一段落了。
可能看到這裡。大家還是不明白,這和參議員、眾議員以及參議院、眾議院有什麼關係?你林錚在人家美國人的上下兩院裡面跳騰來跳騰去。到底在折騰什麼啊折騰什麼?
唔,這當然是有關係的,被告了以後,如果最終宣判的結果是對聯創科技有利的那自然是什麼不用說,但實際上用腳後跟想都知道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到了這個時候,ICQ就可以上訴了,最終打來打去,就會讓議會進行表決,到了這個時候,大家明白議員們的作用了吧?他們是最終的裁判!
“反聯創科技聯盟”的意思是告訴聯創科技,你丫就別給老子垂死掙扎了,老子連國會的那些王八蛋夠搞定了,你再掙扎又有個毛線的意思?老老實實的跟老子低頭認輸吧,說不定老子會寬宏大量的饒你一命;
而聯創科技也是要透過在國會的上下活動來告訴那些想要搞自己一下子的傢伙:孫賊!你們別費什麼心思了,真當老子是好欺負的啊,你們有人是沒錯,可是不認識仨瓜倆棗啊?比人多是吧?來來來,這些是我們的人,有種的你把你的人拉出來亮亮相啊……
如果聯創科技這邊糾集起來的人比較多,“反聯創科技連忙”一看心頓時就是一顫:我擦!林錚那孫賊竟然叫了這麼多人?老子似乎幹不過他呀?如此一來,這場仗當然也就幹不來了。
咱們說起來挺粗俗,但實際上就是這麼個情況,兩邊現在拼了命的在參眾兩院裡面拉人,核心目的就是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打官司是需要錢的,而且越是大律師,需要的律師費就越高,不花上個九位數的律師費,你還意思說你打的是一場反壟斷官司?我呸你一臉!
但對於掏錢的主兒來說,數以億級的美元掏給律師,誰不心疼?這麼一大筆錢我自己花多好,憑啥要給律師啊,更不要說在這場乾死當中給律師的錢只是其中的小頭,給媒體的封口費、公關費,給那些張著大嘴正等著從你身上要下一塊肉來的政客們的好處費……
官司一打起來,需要花錢的地方太多太多了,這種反壟斷的官司每多打一天,就等於開著一輛裝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