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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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種象徵,一路先鋒。它以其在,表明了亙古的期願不容廢棄。
博愛是理想,而愛情,是這理想可期實現的部分。因此,愛情便有了超出其本身的意義,它就像上帝為廣博之愛保留的火種,像在現實的強大包圍下一個諦聽神喻的時機,上帝以此危險性最小的1對1在引導著心靈的敞開,暗示人們:如果這仍不能使你們卸去心靈的鎧甲,你們就只配永恆的懲罰。
那個愚頑的人甚至告訴我,他聽出其中肯定這樣的意思:這般美好的愛願,沒理由永遠止步於1對1——我不得不對他,以及對愚頑,刮目相看。
二十二
所以,殘疾人(以及所有的殘缺的人),怎能聽任愛情權利的丟失?怎能讓愛願躲進荒漠?怎能用囚禁來解救囚禁,用無言來應答無言?
誠實的人你說話吧。用不著多麼高深的理論來證明,讓誠實直接說話就夠了,在坦誠的言說之中愛自會呈現,被剝奪的權利就會回來。愛情,並不在伸手可得或不可得的地方,是期盼使它誕生,是言說使它存在,是信心使它不死,它完全可能是現實但它根本是理想呵,它在前面,它是未來。所以,說吧,並且重視這個說吧,如果白晝的語言已經枯朽,就用黑夜的夢語,用詩的性靈。
這很不現實,是嗎?但無愛的現實你以為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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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隙碎筆 2…8
二十三
最近我看到過一篇文章,標題竟是:“生命的唯一要求是活著”。這話讓我想了好久,怎麼也不能同意。死著的東西不可以謂之生命,生命當然活著,活著而要求活著,等於是說活著就夠了,不必有什麼要求。倘有要求,“生命”就必大於“活著”,活著也就不是生命的唯一。
如果“活著”是指“活下去”的意思,那可是要特別地加以說明。“活著”和“活下去”不見得是一碼事。“活著”而要發“活下去”的決心,料必是有什麼使人難於活著的事情發生了。什麼呢?顯然不只是空氣、水和營養之類的問題,因為在這兒“生命”顯然也不是指老鼠等等。比如說愛情和自由,沒有,肯定還能活下去嗎?當然,老鼠能,所以它只是“活著”,並不發“活下去”的決心,並不以為活著還有什麼再需要強調的事。當生命二字指示為人的時候,要求就多了,豈止活著就夠?說理想、追求都是身外之物——這個身,必只是生理之身,但生理之身是不寫作的,沒有理想和追求,也看不出何為身外之物。一旦看出身外與身內,生命就不單單是活著了。
而愛,作為理想,本來就不止於現實,甚至具有反抗現實的意味,正如詩,有詩人說過:“詩是對生活的匡正。”
(我想,那篇文章的作者必是疏忽了“唯一”和“第一”的不同。若說生命的第一要求是活著,這話我看就沒有疑問。)
二十四
但是反抗,並不簡單,不是靠一份情緒和勇敢就夠。弄不好,反抗是很強勁而且堅定了,但怨憤不僅咬傷自己,還嚇跑了別人。
比如常聽見這樣的話:我們殘疾人如何如何,他們健全人是不可能理解的。要是說“他們不曾理解”,這話雖不周全,但明確是在呼喚理解。真要是“不可能理解”,你說它幹嗎?說給誰聽?說給“不可能理解”的人聽,你傻啦?那麼就是說給自己聽。依史鐵生和我的經驗看,不斷地這樣說給自己聽,用自我委屈釀製自我感動,那不會有別的結果,那隻能是自我囚禁、自我戕害,並且讓“不可能理解”的人眼睜睜地看著一個自虐者自虐而束手無策。
再比如,還經常會碰見這樣的句式:我們殘疾人是最( )的,因此我們殘疾人其實是最( )的。第一個括號裡,多半可以填上“艱難”和“堅強”,第二個括號裡通常是“優秀”或與之相近的詞。我的意思是,就算這是實情,話也最好讓別人說。這不是狡猾。別人說更可能是尊重與理解,自己一說就變味——“最”都是你的,別人只有“次”。況且,你又對別人的艱難與優秀瞭解多少呢?
最令人不安的是,這樣的話出自殘疾人之口,竟會贏得掌聲。這掌聲值得仔細地聽,那裡面一定沒有“看在殘疾的分兒上”這句潛臺詞嗎?要是一個健全人這樣說,你覺得怎樣?你會不會說這是自閉,自戀?可我們並不是要反抗別人呀,恰恰是反抗心靈的禁閉與隔離。
二十五
那掌聲表達了提前的寬宥,提前到你以殘疾的身份準備發言但還未發言的時候。甚至是提前的防禦,生怕你脆弱的心以沒有掌聲為由繼續繁衍“他們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