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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憑證cdo!簡單來說,銀行透過把這些債券打包、分級、授信等等一系列操作,當成證券賣給了投資者。相當於風險轉移給了下家。
但是對於入場的玩家來說,資金也是有限的,如果他們想購買更多的證券,賺更多的錢,同樣需要流動性,碰到合適的機會,同樣也有短期的資金需求。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再來一次,把剛剛我所說的bs跟abs債券再次進行融合、分層跟分割,形成以債券為標的的債券,進行二次售賣嗎?
也就是說把這些債券再次賣出去給更多的投資者,來收回流動性。吸引更多的加入這個資本遊戲,從而盤活沉澱的資金,讓經濟發展得更加繁榮。”
聽起來很簡單,但周敬學很快發現了其中的漏洞:“寧清啊,聽起來似乎有些道理,但銀行賺一筆,投行又賺一筆,接著再賣出去,不是收益極低,風險卻無限放大了嗎?你這種所謂創新的金融產品誰會買?”
寧清笑了,他當然清楚這種產品不但會有人買,買的人還很多……
但口說無憑,於是寧清開口時便換了說辭:“所以這篇論文還有另一個創新,叫cds,簡單解釋就是債券違約對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