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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儀》篇曰此為衛定姜送守寡的兒媳婦歸國;王質《詩總聞》認為是衛君送女弟適他國,又或曰這是詠薛女事(魏源),又或曰“恐系衛女嫁於南國,而其兄送之之詩”(崔述)。
現代人的認知,應該和王質、崔述二人比較接近。《燕燕》是情人間的送別詩,作者應當是一位年輕的衛君。此衛君是誰,已不可考。他和宗族裡的一個女子(他喚她做二妹)原是一對情侶,卻終不能結合,如一對燕子不能比翼雙飛。當她出嫁到別國時,他去送她,因此作此詩。
《燕燕》以燕子起興,一句“燕燕于飛,差池其羽。”實際上以開出後世詩文無限法門,後世人多以比翼雙飛的鳥,比如情人間不受拘束地相處(爛熟的“在天願作比翼鳥”)。再言送別,送別詩的節眼,在於別情的抒發,這詩情感真切,直逼悽切的程度:“瞻望弗及,泣涕如雨”、“瞻望弗及,佇立以泣。”“瞻望弗及,實勞我心。”
離得開了你,讓我堅強(2)
彷彿這男子不怕被人看破傷心,當生離痛過死別時,他已不在意別人是否會笑他流淚是懦弱。而事實上也沒有人會笑他。相反,《詩經》裡其他的送別詩,後世的送別詩,都在他的淚水前擱淺。那淚水太重,無力破越。
讀到這首詩的時候,彷彿看到:天青日麗的曠野上,喧譁熱鬧的送親隊伍漸行漸遠。他礙於身份不能靠太近,或許只能在遠處駐馬目送她遠去。
風中隱約仍可見刺心刺目的紅。嫁衣緋紅,像釘子直直釘入眼睛,痛不可當。熟悉的香氣隨風飄送,拂過他的臉,如她最後一次抬手輕輕撫摸他的臉頰。這是最後的凝望。
——已故父親將溫惠良善的二妹許配別國君主以謀取政治上更大的利益,而他自己也將要另娶他人了——婚姻只是砝碼,用來謀取更大的贏利。這是政治的需要。
當愛情和政治衝突,愛情必須讓位。沒有權利抱怨,沒什麼對不起,這是現實。現實是衛君必須承擔的國君的責任,娶一個或許一生也只能相敬如賓的妻子,失去一個真心真愛的人,然後整個人像被鑿空了一樣無法修補。
她再也不屬於你,你也不能隨她而去。即使勞燕分飛也無法逃脫自己的責任。最悲哀莫過於這樣空洞還要若無其事活下去,活給別人看。
昔日釋尊在靈山會上,接受梵王所獻的金色波羅花。世尊在靈山會上,拈花示眾。是時眾皆默然,惟迦葉尊者破顏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咐囑摩訶迦葉。”
世間相愛到極處,也應有這樣心花搖曳的默契。即使彼此曾經默契已屬難得,因為曾經愛過你,所以感激。謝上天許我愛得到你。
既然已經有了決定,就面對現實吧;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於江湖。
羅帶同心結未成,江頭潮已平。
愛,是會讓人變得更堅強的。相信我,我只是一時無法止住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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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君世世為夫婦(1)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鄴風·擊鼓》
身為女子,如果有一個機會,你的愛人要給你誓言,你是希望他簡簡單單地說出一句“我愛你”,還是對你說:“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呢?多半是後者吧,若你確信他是你要的人。
當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相遇之後,貪心的糾纏讓人類早已不滿足最初那點對愛的確定,需要更長久的維繫和確認——長相廝守。於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約到來了。甜美而堅定的誓言,我願意同你一起到老,在將你手握住的開始就不再鬆開,到老到死。
我曾經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詩經》裡著名的可以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媲美的詩句。一個是庶民對妻子的誓言,一個是庶民在對心儀女子的求愛,一個憂傷,一個愉悅,都是非常樸直的表達。先秦的人活得更親近大自然更天性,高興了就唱,不高興也唱。中國最早的詩歌不是寫在紙上四平八穩的,他們是唱出來的,飛流而下地跌宕起伏,珠玉落銀盤的清脆響亮。
但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怎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