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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娛樂化了。
文學?可也!“80後”領軍人物郭敬明,已經從媒體上的文學版面逐漸轉到娛樂版,並漸漸成為主角,先是抄襲事件輸了官司拒不道歉,又很快陷入了“約稿門事件”,圍觀者甚眾,最近更是被人指責幫某位超女拉票,喧囂一片;另一個出名更早、才名更盛的韓寒,自做賽車手之後,離文學漸行漸遠,今年卻因為一個文壇話題“半推半就地成為網路英雄”,他引發的“韓白之爭”,“充斥著意氣、偏見、粗鄙不文”,卻賺得大把喝彩。他剛剛高調發行了個人專輯《十八禁》,早就等得不耐煩的媒體立刻喜出望外地授以“娛樂圈新生”之頭銜,讓人彷彿聽見韓寒縱身躍下娛樂染缸的“撲通”一聲;另有一大批“身體寫作”信奉者,邊寫邊脫,筆耕不輟,圍上來的都是看熱鬧不是看書……不得不說,他們所代表的文學意義已微乎其微,不如說是娛樂符號或娛樂因子更合適,而出版社也很清楚:印行他們的書,賣點不是文學價值,而是他們的名聲……雖然大多並非美名。
經典名著?亦可以之娛樂!三國可以水煮;紅樓又要重拍。挑選演員成為一場聲勢無比浩大的全民選秀,看看那些不知道黛玉住瀟湘館、把李紈呼做李執的選手們,可以預見:我們的娛樂時代即將親手炮製全新的明星寶玉和明星黛玉,繼而是全新的娛樂《紅樓》。
有人歡天喜地地撰文,為之鳴鑼開道:娛樂和快樂本來就另有一個重要價值………精神獨立和迴歸人性的價值;幾千年板著臉孔的中國終於鬆弛了緊繃著的神經,開始了她的娛樂與人性之旅。“娛樂時代”昭示著人性的獨立、豐富與完整。當藝術只能被少數人所接受時,那是真正的藝術;當藝術已經被大多數人所接受時,那就變成娛樂;當更多的人不僅接受而且主動參與到藝術之中,那就是徹底的大眾娛樂,今天,就是大眾娛樂的新時代!
而更多的人是在置疑著,迷惘著:為了成名走紅,為了功名利祿,人們將不惜成為娛樂劇場裡的小丑。懸樑刺股的苦讀,披星戴月的奮鬥,一切努力,一切求索,會在一些人心中變得不屑和多餘。娛樂時代雖然空前地製造了大眾娛樂,但也必定會扭曲一些人關乎人生價值的視線。科學、文學、藝術……一切人類文明,即將踉踉蹌蹌地被推上巨大的娛樂舞臺,一切陽春白雪即將讓位於投機的庸俗表演!……
網路紅人——娛樂天下(2)
“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這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這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這是失望之冬;人們面前有著各樣事物,人們面前一無所有;人們正在直登天堂,人們正在直下地獄。”這是兩個世紀前,狄更斯之《雙城記》的開頭,竟似乎是我們當代社會的寫照。
不必懷疑,無須彷徨,我們確已迎來歌舞昇平的泛娛樂大時代。全民皆娛樂,皆大歡喜,百無禁忌。我們要做的很簡單:把理智收起來,準備好尖叫和口水,門外,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紅旗招展人山人海,人們正享受著娛樂時代的盛大嘉年華。明天和明天的明天,我們心裡手裡還剩下些什麼,誰有空去想?!
憑藉網路技術的飛躍,一個無須為自己的言論承擔任何道德和法律風險的言論平臺形成了。許多人在網上表達不滿,起鬨已經成了人們發言的一種典型形式,自民眾下部直到知識分子群體中,現在都是如此。這種新的力量在網路言論平臺糾集併產生持續影響,從虛擬到現實,從網路到社會。
學者發表一系列的文章,剖析哄客現象,並認為,中國現在是一個哄客社會。
行走網路江湖,哄客們講的是一哄而上,口水與暴力一色,“馬甲”與高帽齊飛,外行痛毆內行,喧囂蓋過真相。2005哄客元年2005年,哄客這個詞彙正式浮出水面。著名的文化評論人朱大可給這一現象下了定義,在2005年,他發表了一系列評論,從技術角度、人文背景、社會現狀等各方面多方分析哄客興起的文化背景。這些來自社會主流的批評,證明“哄客文化”已經走向成熟。
在天涯BBS的推波助瀾下,“芙蓉姐姐”這個一年前就沉了的帖子,突然又被人助推上來,並形成一路跟帖的熱潮。
隨著“芙蓉姐姐”的聲名日盛,厭倦了那種“反偶像”文化的哄客隨即糾整合團,推出他們陣營的偶像“天仙妹妹”。發掘了“天仙妹妹”的網友“浪客”稱,他要讓所有的網民看看,什麼才是真正的清水出芙蓉。
最具殺傷力的哄客事件發生在法律界,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