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嫡庶之辯,太子太孫二儲共立。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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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蘭也是楚國王室出身,但嚴格意義上他是昌平君的侄女,卻並非楚國公主,只能算楚國宗室,不是王脈,只是於昌平君和昌文君更加親近。
而趙泗的母親趙櫻嚴格意義上來說也不是王脈,因為趙王室已經被滅了。
所以能伶出來比較的也只有各自在宗族之中的地位了。
公子歇再怎麼說也是族長,趙櫻是族長的妹妹……
雖然論血脈來說羋蘭離王室血脈更近一點,但從宗法上來說趙櫻卻更貴。
掌香火祭祀者方為主……
這是不容爭議的事實。
而論後臺……大家都沒有後臺,那也就沒什麼好爭的了。
虛頭巴腦爭的,不過一個身份罷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諸夏,嫡庶之分從來看的就是哪一家掌握宗族香火祭祀的話語權,而不是看哪一家的血脈更近。
哪怕後世世家亦是如此,分家之後,掌香火祭祀一脈才可稱之為主家。
畢竟嫡庶如果僅按血脈論,是違背階級流動的客觀事實的。
誰能說的清楚百年千年以後哪一家更強更大更富有掌握了更多的話語權?
春秋戰國期間,那些支脈上位的,如果僅按血脈,豈不是都法統不正了?
再退一步說,哪家願意被血脈牽絆束縛千百年?
本質上都是內部的統治工具罷了……
李斯正是因為看清楚禮法背後的真相才選擇了法家,但如果要用禮法那一套來和人辯論,李斯同樣能夠辯論個三天三夜。
畢竟歷史上那麼多例子在那擺著呢,楚王室又不是沒動盪過,在那裝雞毛大蒜呢。
莊方被李斯辯的啞口無言,還想要開口,一直不發一言的王翦卻臉上帶著笑容開口。
“李相所言有理,恍有撥開雲霧之效!”
緊接著馮去疾也立刻表態,爾後群臣各自表態。
莊方卻被拋開無視,群臣繼續勸言立儲。
三公,九卿!
朝堂百官!
何為大勢所趨?
何為,自有定數?
始皇帝再經歷了一次一次的勸說以後,終究不再“固執”,選擇接受群臣的建議。
“既然如此,便照諸公卿之言,封長公子扶蘇為太子,嬴泗為太孫,為國立儲,約為公卿,不可更易……”
爾後就是一長串的發言……
很明顯,是提前有準備的。
甚至連職責劃分都弄明白了。
長公子扶蘇觀政,細務先奏於太子再呈於皇宮。
太孫留宮習政,奉太尉王翦,右相李斯為師,悉聽朝政處決,軍務財事,悉決於上。
群臣似乎並不意外。
提前準備好的,才召開大朝會嘛。
名為商討議論,實為通知。
反正文武百官早就習慣了始皇帝的如此做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