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趙泗:我活不久,那就都別想好死!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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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繳納240錢,五丈以上的船隻每艘也須繳納120錢。
漢朝和秦朝有相似之處,也有不同之處。
趙泗打算直接抄作業。
當然,不是完全照抄。
這個時代可沒有太多商人,這個時代的經濟以貴族產業為主,再加上始皇帝禁商,故而商業活動並不頻繁。
這個問題很簡單,找貴族收財產稅就行了。
本質上所謂算緡的核心針對的也不是商人,而是為了強幹弱枝,打擊地方財產集中者的政策。
這個時代的財富大多集中在哪裡?集中在貴族手裡,那就收貴族的財產稅好咯。
既然抄了算緡,那算緡的補充政策告緡自然也得抄了。
漢武帝推行算緡以後,地方豪強並不感冒,大多虛報瞞報。於是為了避免虛報瞞報的情況,推出了補充政策告緡。
即鼓勵告發算緡不實。凡揭發屬實,即沒收被告者全部財產,並罰戍邊一年,告發者獎給被沒收財產的一半。
反正遷貴令已經是不死不休了,多推出一個算緡告緡也無所謂。
“我活不長,都別想好死!”
(冇了)
跟兄弟們說個事情,明天后天每天保證最低4000的更新的情況下,然後我開一天車回家。回家以後,就可以專心碼字,再無俗事幹擾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