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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敬佩你。如果不是在和平年代的話,我想我一定會和你一起上戰場並肩殺鬼子的。”
沒想到這個隊長會這麼說,看來也是個實打實的華夏鐵漢子:“不客氣,我只是做了我應該做的事情罷了。”
那位隊長皺皺眉頭,顯然覺得我平靜的過份了:“沙不死,你放心,我一定會盡全力幫你減刑的。你可不要因為幾個狗漢奸和少數懦夫而對廣大人民群眾失去信心啊!”看來他是怕我哀莫大於心死。
其實,我流的最後一滴眼淚,並非是我哀莫大於心死,而是我想明白了一個道理。
為什麼有人善良,有人邪惡,有人做好事,有人幹壞事,有人可以很有骨氣的與敵人抗爭,也有人卻卑躬屈膝地做漢奸。沒有廣告的當然,事情多了,人的性格也複雜多了,我現在明白了:
人是大自然的產物,是先天的。所有的道德、規定、法律約束都是後天的,而先天的人有可能會遵守,也有可能不去遵守,反而去破壞種種約束,做一些違反道德、規定、法律的事情。
比如人有生存的權利,也有拋棄自己生命的權利。每個人,一旦選擇了剝奪別人的生命,那麼就要面對或者承受法律的制裁與他人的報復。就像扶桑鬼子侵略了華夏,殘殺了我們的同胞,那麼就得有被報復的覺悟。
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情絕對不會被人去做。就拿美濃國世貿大廈來說,苯·拉燈就敢派人給撞了。那麼,苯·拉燈一定會有敢承受美農國攻打阿拉富汗,對付基地組織,抓捕他本人的覺悟。
而我,在眼淚滴下來的那一刻起,就有了承受殺了扶桑人被判死刑的覺悟,所以我才可以無所畏懼的咬死他。
說這些,只有一句話,那就是:沒有什麼事人不敢、不會去做,只要做的人有了承受後果的覺悟。
“我沒有,你多心了,幾百個垃圾還影響不了我的心情。”我異常平靜地對那個隊長說到。他嘆了口氣,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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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