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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電腦,從加密文件裡調出已排版好的廣告內容,“聶先生,這是我們親自設計的版面,若有不滿意的地方儘管提。我們全按照您的意思來辦。”
筆電並不是很大,只有十七英寸寬,我和聶辰一起坐到螢幕前,中間倒還可以隔出一段安全距離。
但不知為何,他卻似有似無地把身子往我這邊竄,還把電腦往自己的方向移了移,彷彿得了近視似的。
聶辰指著某一處,說:“這廣告標題,字太小了,不是很醒目。”
我看了看,因筆電被他移得較遠,無法看清,不得已,只得移了上身湊近電腦,“好的,我會再把字型改大一號。”察覺這個姿勢有些曖昧,我忙坐正身子,與他保持安全的距離,又問:“聶先生還有其他疑問嗎?”
“這裡”他指著左下邊一角,“這個形象代言人的簽名太潦草了,一般人估計還無法認出來。”
我又湊過去看了下,說:“哦,好的,我會讓代言人重新把簽名改一下,爭取讓大家都能認出這個名字。”心裡卻不以為然,多大點事兒,這形象代言人可是港臺耳熟能詳的大明星,只要貼出海報,光憑臉蛋就會立馬認出來。無法認出簽名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偏他還一本正經說得頭頭是道。真不知心裡想些什麼。
“還有,這個廣告的介紹也不是很有新意。”
這些廣告詞可是我花了幾個晚上熬夜想出來的,腦細胞都浪費掉一半了,他居然還不滿意?欠抽啊!
我忍著怒氣問:“那聶先生覺得要怎樣寫才好?”
他突然用奇怪的目光看我,“這還需要問我麼?難道我捧著鈔票讓你們投放廣告,就什麼都不管了麼?”
我說:“這麼說來,難道聶先生覺得還有更好的廣告詞?或者,聶先生有更好的建議?”
“沒有!”
我瞪他,這廝分明就是來找茬的嘛。
他一臉無辜地盯著我:“不好意思,因為我還不大習慣和你正兒八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