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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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紳開始自作主張,即帶有一種修正性質。從以上各節所述,可知後漢地方政府的凌夷,已產生各種不穩狀況。
當曹家取漢而代之和司馬家取魏而代之的關頭,立即崩潰的危機暫時平安度過,可是其基本原因並未排除。當日不平穩的局勢可自各種詔令上看出:有名的“魏武三詔令”(曹操為丞相時所頒發)求才,內中稱有才的不必有德,只要有治國用兵之術,即算不仁不孝仍當拔用(地方士紳通常以仁義自居)。晉朝則頒佈佔田法,企圖限制各家室擁用土地數額。兩種方案都在企圖脫離士紳的羈絆。可是魏去晉來,兩方都沒有達到重建中央集權體系的目的,當日華北表面的平靜,全靠強而有力的創業之主暫時壓制,始能一時維持原狀,他們一不在位,宮廷裡稍有糾紛,即引起地方上各種無從管制之因素乘機蠢動。皇子之稱王者更將事體擴大,以致武裝衝突綿延各州,歷時十六年(公元291—306年)。其作戰無秩序,陣容紛亂,無確切之目標,凡此均顯示社會組織已大規模地全面崩壞。
文化融合無功引起五胡亂華
在這十六年的後段,有了所謂蠻夷戎狄的投入,這也需要一段解釋。首先參加的是劉淵,他是漢人和匈奴混血。他在公元304年於長城之內起事,二十天之內即聚眾五萬。劉淵曾任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