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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話,或者想當明星的話,我完全可以去參加一些選拔賽。現在各種選拔賽這麼多,總有一個舞臺屬於我。何況,我並沒有要當明星的任何想法。我討厭明星這個職業。因為我的媽媽就是一位明星。紅得大紅大紫又怎麼樣?到最後,還不是因為太過追求奢華的物質生活,追求自己的虛榮,而連自己的親生女兒都拋棄了?試想,這樣的一位母親又配當一位母親嗎?又配做一名女人嗎?連最基本的人性都尚失了的人,我覺得她什麼也不是。”
“江秀梅小姐的意思是說,你認定了江虹就是二十四年前遺棄你的親生母親嗎?這次事件牽扯重大,你可不能隨意妄言呀”一位記者尋問道。
江秀梅再度拂了拂額前的髮絲,說道:“我想我沒有這麼無聊吧。雖然她為了自己,這一輩子都不可能會認我。但是,我想說的是,畢竟她是我的親生母親,我還是希望,有一天,她能夠認我這個不爭氣的女兒。二十四年前,由她親筆填寫的那張檔案表,經過檢驗,如今已經得到證實是她親筆所寫的了。在這裡我想對她說,媽媽,你可知道我的心裡有多苦?從我剛出生,你就把我丟進了孤兒院。並且還交代了許多的事情,還給了院長二十萬的封口費,為的就是不讓我長大後能夠找到你。甚至,你還對院長說,就算有一天,我來認你,你也不會認我。媽媽,你怎麼能對我這麼無情?”說到這裡,江秀梅竟然潸然淚下。這裡面,不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