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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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檢察官出乎意料地放棄再度詢問,要求第三位證人出庭,也就是負責此案的警官。
我也見過這位警官,但因為我履行了米蘭達權利,從未和他說過話。他在法庭宣誓之後,陳述了現場勘察結果,還有法醫的驗屍報告。這些證據都對我非常不利,現場到處留下我的指紋和腳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時間與傷口情況。
接著,辯方律師作了簡短詢問,檢察官也像上次一樣沒有論戰。
法官宣佈庭審進入辯方舉證階段。
薩頓律師終於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緊張,朗聲問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No—pro—pro—problem!”
該死!怎麼第一句英文就結巴了!同時聽到陪審團和旁聽席上一陣諷刺的笑聲,我羞愧得無地自容,真想馬上宣判死刑送上電椅得了!
律師的表情也很尷尬,只能安慰道:“請別緊張,你能用英語回答嗎?”
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說話,嘴唇皮都發紫了,陪審團像看傻瓜一樣看著我,而我只能慌張地躲避他們的目光,卻撞到旁聽席上莫妮卡的雙眼。
“堅持住!”
她的眼睛在對我說話,混血的美麗臉龐如同雕塑,籠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燈光下,彷彿她才是這次審判的主角。
“No problem!”
剎那間,我口齒伶俐起來,美式英語也變得異常標準,自信的目光對著陪審團,讓那十二個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師讚許地對我點頭,“你可以繼續陳述下去。”
按照事先與律師商量好的方案,我從來到美國的那一刻說起,來到馬丁?路德市,被自稱天空集團吳秘書的人,接到案發的公寓樓,在513房間發現死者常青,然後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時趕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沒有說藍衣社的情況,只說常青是我父親的好友,幫助我與天空集團大老闆取得聯絡,併為我安排簽證手續。當然,我更不可能說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在這裡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審判,來美國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國,那個遙遠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餘情況都是事實,尤其在案發現場,餐桌上那張神秘字條,引誘我拿起兇器,成為對我最不利的殺人證據。律師聽完頻頻點頭,旁聽席的莫妮卡也給我鼓勁,陪審員們都沒有發出聲音,看來我的英語表達能力還不錯。
律師出示最重要的物證,那張來自警方現場勘查的字條,儲存在透明的證物袋裡,一張皺巴巴的白紙,有著手寫體的兩個英文單詞——
DAY DREAM
白日夢!
我站在被告席裡一陣顫抖,就是這張可怕的字條,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張嘲笑的大嘴,把無辜的我吞入這樁審判!
陪審團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證,最後輪到檢察官手上,他皺起眉頭停頓片刻,迅速作出反應,走到我的面前說:“高能先生,你說你沒有殺人,而是走進兇案現場,發現了這張字條,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而拿起了壓著字條的刀子?”
第一次與檢察官對話,我緊張地只說了一個字:“Yes。”
這也是律師關照的,與檢察官說話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認為這是一場針對你的陰謀?”
“Yes。”
檢察官的表情異常嚴肅,我已看到他心裡的話——“這個小子不好對付!”
“請問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沒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跡?”
“有,看到了紅色的汙跡。”
“既然已看到了血跡,為什麼還要拿起來?”
面對他犀利的目光,我說了早已準備好的話,其實也並非謊言:“當時我沒認為是血跡,因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會想到有殺人案。”
“好,回答得很合理。你說為了看清字條上的字,所以把壓住字條的刀挪開,卻為什麼還一直握著刀子?”
“我剛拿起刀子,就看清了字條上的‘DAY DREAM’——當時把我嚇住了,緊張得雙拳握緊,就再也沒有把刀子放下來。”
檢察官聳了聳肩膀:“提請陪審團注意,按常理來說有些奇怪,就這兩個英語單詞,能讓被告緊張成這樣嗎?”
“我……”趕緊讓自己鎮定下來,“因為這兩個字,讓我感覺這是一個陷阱,但又不知道具體什麼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