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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若有興趣,誰就能夠闖進來永遠毀掉一切,不過應當注意必須具備某些並不多見的才幹才能這樣。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處於其巔峰,可即使如此也幾乎沒有完全寧靜的時刻,我會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個地方,在我的夢中,常常有一隻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裡嗅來嗅去。
第31節: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裡(7)
……卡夫卡《地洞》
我的部落格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說《地洞》的開頭。我立刻從我不多的藏書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說集》,翻到小說《地洞》的那一頁。半年前醒來之後,就在我的房間裡發現了這本書,但不再記得書裡的內容,便在幾個月前重讀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寫於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時默默無聞的作者暫住在柏林,還未寫完《地洞》就病重離開人世。小說裡的〃我〃不過是一隻小動物,行將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敵入侵……我明白了部落格名字的意義,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裡。
接下來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瑣事,比如部落格第二篇……
〃上班已經兩年時間了,我早已失去了剛開始的熱情,整天都必須看著老闆、同事、客戶們的臉色,我就像殭屍一樣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討厭他們,討厭他們每一個人,但我被迫面帶微笑地看著他們,即便心裡充滿了委屈,即便偷偷咒罵他們斷子絕孫,但我還得強顏歡笑,就像賣肉的娼妓,永遠戴著一副面具……〃
部落格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來和他談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談什麼。前兩天和大學同學通電話,他很羨慕我進入世界500強的天空集團上班,而我羨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為他老爸是個老闆,早給他準備好了將來的產業。而我的爸爸是個碌碌無為的男人,他不能給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讓他的兒子像崇拜英雄一樣崇拜他……〃
部落格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學畢業時給自己定下目標:二十五歲買車,二十八歲買房,二十九歲結婚,三十歲生孩子,三十五歲住進一幢別墅(最好是獨棟)。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現在的房價,就算幹到四十五歲,也根本買不起房子,頂多買個衛生間。我不會讓父母給我貼錢付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沒多少積蓄。我經常站在我們寫字樓下,看著那些跑車進進出出,看著車上載著的美女,香水氣味隨著車輪軌跡留下,我只能聞著味道發呆,真想挖個地洞藏進去……〃
接下來十幾篇博文,全是些無聊的日常生活,兩年前我就是一個苦悶青年,渴望買車買房過上體面人的生活,這種慾望充滿著我的部落格,然而現實除了失敗還是失敗,看不到希望在哪裡。雖然是世界500強企業的員工,但在光潔的白領底下,卻是打腫臉充胖子的遍體鱗傷。
後背心發涼了……沒錯,我過去是,現在也是!一個小人物,或者說是一個小動物,像個小老鼠,永遠在黑暗的地洞裡爬來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夾。
翻回到部落格第一頁,最下面一篇寫於2006年9月19日,連標題帶內容僅僅一句話……
第32節:第三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裡(8)
〃我發現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揹負著一個使命!〃
看到這裡我心裡一動,怎麼原本生活在平凡與苦悶中的我,突然又發現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趕緊往下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沒錯,就是他,蘭陵王,這個神奇而偉大的男人,他把一個秘密留給了我,他是一切的起點,而我則將是一切的終點。我知道我的使命,我註定將是一個〃歷史的終結者〃!〃
什麼是〃歷史的終結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諾德·施瓦辛格,然後被迅即擦掉,最後剩下的是一個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個人的臉,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來的一篇寫於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夢到他了。難以置信,他居然長得那麼美!就和傳說中的一樣,有一雙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著微微上揚的劍眉,挺得適中的鼻樑,烏黑的髮絲散在耳際,面板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張臉找不到一絲一毫的瑕疵。他看到我了,對著我露出淺淺的笑容,就連嘴唇也充滿了光澤。他穿著一件深色的長袍,腰際佩著一把長劍,在華麗的宮殿大廳裡跳舞,讓四周所有人都發出羨慕的讚歎。夢破之後,我發現自己還躺在這張小床上,便絕望地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