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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前文述及)。
賈雨村是《紅樓夢》穿針引線的人物,故事由他而起,又由他歸結。曹家在危急時刻,總能見到他的身影,說明他與曹家的關係非同一般。現實中的鄂爾泰身居朝廷要職,卻一直暗暗保護曹家。第四回“葫蘆僧亂判葫蘆案”,他擺平了曹畲蛩廊嗣�福�攘瞬茴劇5諞換丶鍾甏遄魑�煊窶鮮Γ�退�氪蠊墼埃�敵炊醵�┗に筒芤���K得韃芤�恢苯��遊��竦際Α!懊��庇中騁簟懊艋�保�芤�遠醵�惱�沃腔鄹�枇爍叨繞蘭郟�醵�┤肥且桓齜淺N冉〉娜宋錚������恢厝ǜ擼�罄闖黿�胂啵�赫��耆偽:偷畲笱�浚�瘓幽詬笫贅ǎ��∧曇涑鋈巫芾澩蟪肌O允玖慫�詬叢傭�斬竦惱�位肪誠碌撓Ρ洳拍堋�
“甄士隱夢幻識通靈,賈雨村風塵懷閨秀”,諧音倒讀是:【休歸,壞臣瘋呈汝枷,令通(政)史反蒙寅,事真】。在為難關頭,鄂氏向曹寅通報朝臣動向。從側面證實了他的身份。鄂爾泰的元配夫人瓜爾佳氏夫人早卒,續娶的是大學士兼吏部尚書邁柱【賣主】的女兒。這就是書中的嬌杏。鄂爾泰與邁夫人感情甚篤,他不娶妾,與她生有六子二女。
鄂爾泰生於1680年,乾隆十年病逝,享年65歲。曹寅未能看到他的死,而書中有一句話,可以反證《紅樓夢》的完稿時間。第一回寫賈雨村“暫寄廟中安身,每日賣字作文為生,【蒙側批:“廟中安身”,“賣字為生”,想是過午不食的了。】“廟中安身”,謎底是個“甲”字,“賣字為生”,是個“子”字,暗示這年為甲子年(1744年)。“過午不食”【過五(為六)補四】暗示鄂爾泰這年64歲,與《鄂爾泰年譜》完全吻合。既然《紅樓夢》最後一回“甄士隱詳說太虛情 賈雨村歸結紅樓夢”寫到鄂爾泰死的前一年,我們便有理由相信《紅樓夢》寫畢於乾隆九年(1744)。與我此前從其它線索考證的結果完全一致。《紅樓夢》時序與鄂氏年譜存在對應關係。
第一回裡的賈雨村,尚未謀取官職。而鄂爾泰在37歲那年升內務員外郎。才算功成名就。也就是1716年前後,無疑是《紅樓夢》初創時間。此前二、三年,賈雨村暗戀嬌杏,而現實中的鄂爾泰,1714年生長子鄂容安,可見他續娶邁柱之女的時間應在1713年前後。《紅樓夢》所記無不與歷史資料相符合。而近三百年來的研究者,因未找到賈雨村的原型,在《紅樓夢》成書時間上一直處於“猜謎”狀態中,相信他們讀到這裡,面對對我的研究結論無話可說。現在繼續回到竺香玉的話題。
原文:因這甄士隱稟性恬淡【稟姓填單,指更改香玉履歷】不以功名為念【補以更名偽年】,甲戌側批:'自是羲皇上人【熙皇上人】,便可作是書之朝代年紀矣。總寫香菱根基,原與正十二釵無異。蒙側批:伏筆。'每日只以觀花修竹【只以管花(費)饈竺】,酌酒吟詩【著救寅死】為樂,倒是神仙一流【勝仙一妞】人品。只是一件不足:如今年已半百【五十八歲】,膝下無兒【膝下五兒】,'甲戌側批:所謂“美中不足”也。'只有一女,乳名英蓮,'甲戌側批:設雲“應憐”也。'年方三歲【十三歲】。
上述文字對於研究《紅樓夢》來說,具有很強的史料價值。香玉更名頂替,並改了生庚八字,首先並未送到雍王府,而是送到康熙身邊養著,這既是康熙認可的事,又是曹寅出於“著救寅死”之考慮。作者明白暗示“可作是書之朝代年紀”,意思說:《紅樓夢》所寫之事,起於1712年,取個、十位整數,得金陵“十二”釵,這年香菱“十二”歲,單列副釵第一,湊成“十三”之數,取個位得“三”,表示曹寅關押三年之後開始創作《紅樓夢》,這年曹寅58歲,膝下五子。【按:曹寅子侄包括死去的應為五個,另一個叫曹(左由右頁)的侄子,白文件案明確記載:三格左領下南巡圖監畫曹荃之子曹(左由右頁)情願捐納監生,五歲。《五慶堂重修曹氏宗譜》他與曹桑額並列,但以後不見蹤影,不知何故。】
簡而言之,書中說英蓮“年方三歲”,實際年齡為十三歲。竺香玉的年歲,就代表《紅樓夢》記事年,如她12歲那年就是公元1712年,如此類推。年歲減去10,就代表《紅樓夢》寫作年,俗稱“紅樓紀年”。故英蓮“年方三歲”,證明曹寅寫第一回的時間為1715年,我們稱之為“紅樓一年”。有了竺香玉和鄂爾泰二人的生活年譜,《紅樓夢》任何一個事件發生的時間,均可以此作為時間座標,精確地推算出來。
第一回“黑話”連篇,皆為全書揭領性文字,恕不一一解讀。但“護官符”一節,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