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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慶後崇拜毛澤東,他把毛澤東思想運用到企業的營銷、管理、糾紛之中,這給對我們的企業管理帶來了全新的經驗。靠“市場”文化與拜金主義、等價交換是處理不好勞資、員工與企業的關係的,人的追求不是等價交換,而是個人的成就感,幸福感,歸屬感——也就是社會學研究裡說的人的生存、安全、榮譽的需求。娃哈哈就是無可爭議的例子。
宗慶後的眼淚
汶川地震發生以後,娃哈哈幾次捐款、捐物。其中有一次透過中國扶貧基金會為災區學校重建捐了400萬,基金會與中央電視臺教育頻道,鳳凰衛視等媒體共同搞了一個賑災晚會,邀請宗慶後到北京參加儀式,我與宗慶後一起到現場。
現場第一個環節是有一些表演,其中有幾個從殘垣中被救出來的學生詳細敘述學校倒塌,老師與同學沒有被救出來,宗慶後聽的淚流滿面。
娃哈哈在此之前已經為震災捐了兩次了,有記者過來採訪他,宗慶後拿著餐巾紙不停地擦眼淚,記者說宗總,您有什麼話說嗎?——宗慶後哽咽難語,拿餐巾紙遮著眼睛,一句話沒有說出來。記者只得圓場說:宗總面對災區的災難感到非常痛惜,泣不成聲,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體現了他很真摯的感情。
事實上宗慶後的眼淚有一半為了“同情”而流,有一半是為了自己感情的渲洩。這話講給宗慶後怕他不愛聽的,他心中有柔軟的一面,最敏感的一處則是由於被強大的對手不斷的借事*,雖然作為一個行事率性的人來講問心無愧,但是面對無中生有的譴責則委屈萬分。他只能擺出最從容坦然的模樣來面對,而內心裡則被磨的吃痛不住。他本人身處“困境”與“無助”的境況已經一年多了。多少次午夜夢迴,點上一根菸,獨自一人思前想後,到了工作時間還要撐住,給員工打氣。娃哈哈對抗達能是全國、全員作戰的,如果老闆自己撐不住的話,士氣一洩,大家沒有了勁頭,就只能等著吃敗仗了。
達娃之爭曝光最初,宗慶後跑到中央電視臺認罪,說“我欺騙了政府,而且是用串謀方式欺騙來的”。他是講理的,當初他答應把商標轉讓給外方,十年之後他不否認。十年之後他不肯把商標給外方了,跟外方打官司,他就先把頭砍下來認罪,他不肯裝孫子說因為國家不允許,當年根本沒有商標轉讓這回事。雖然我身為律師在旁邊出主意,說宗總你在媒體上這麼說不對,應該怎麼怎麼講更容易澄清事實;但是從個人的角度,我則就是看了他在中央電視臺倔強地認罪,我就認為這個企業家是一個值得盡心盡力去幫助的人,這是一個堪稱正直的人。
從北京回到杭州,災區孤兒的困境與無助使宗慶後無法釋懷。過了沒幾天,我看到報道說娃哈哈申請集體領養500名地震孤兒,負責其從小學到大學的所有生活、學習費用,直至其具備獨立生活能力。
娃哈哈花落娃哈哈
達娃之爭的結局終究要由法律戰場來決定。
到此我已可以揭示達娃之爭結局了:在斯德哥爾摩仲裁還沒有開始排期開庭的時候,中國司法程式已經將近結束,把達娃之爭的關鍵問題審理清楚了;同時斯德哥爾摩應達能的“申請”,也已對案件提前表態。
2008年8月4日,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終審裁決娃哈哈商標屬於娃哈哈集團所有。這一天也就是上文記載濰坊庭審的日子。
事實上杭州仲裁委員會早在一年前就已對商標歸屬作出裁決,但達能方面要求撤銷仲裁裁決,經人民法院兩審,達能這個申請被駁回了。這意味著商標最終確定為娃哈哈集團所有。但是這個並不是說娃哈哈集團“爭得了”、或者“贏回了”商標,而是娃哈哈透過仲裁、訴訟這種形式,確認了商標權。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長簽字的娃哈哈商標註冊證上面,一直以來署的是娃哈哈集團的名字,娃哈哈商標從未旁落他人之手。
事實上引發商標之爭的那個血饅頭,說來竟是商標局這個行政機關的辦事方式。當年達娃商標轉讓向國家商標局報批,根據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行政規章的明文規定,不應批准;如果商標局按法律辦事,給一個正式的書面檔案也就是了。
但是商標局就非要打電話通知,不依法發出書面檔案。
法律規定行政機關應該按照程式,給當事人出具正式、書面的東西,但是當事人要求出具,主辦機關就是不肯。這個現象到現在也沒有消除,而且這種事件就不斷地發生在深圳、北京這些大城市。目前這些大城市的行政機關,出於各種考慮,在做出一些決定時,經常不書面回覆當事人的申請,而是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