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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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都沒從凱賓斯基飯店出來?
【行政部小志】:是啊,我聽劉總說,任冰山昨晚醉得人事不醒,難道,你們部門小凝子又,咳咳,又伸色魔爪了?
【記者部老弦】:而且……今天任冰山來上班,臉色相!當!難!看!
【編輯部小維】:……
【編輯部燦燦】:……
【行政部小志】:你們兩個快說!是不是昨晚他們兩個有JQ?
【編輯部子儒】:你們不用猜了,白凝今天請病假了。
【記者部老弦】:咦咦,萬年潛水怪居然捨得加入我們八卦隊伍,莫名其妙維護下屬,真的很奇怪哦。
【編輯部燦燦】:嘆息,你們真的不用胡思亂想,小凝子真的病了。昨晚她回家遇到搶錢的,受了點傷。
【編輯部小維】:最悲慘的是,把公司的錄音筆和單反相機全部弄丟了。可憐的孩子,昨晚嚇得給老大打電話的時候,都語無倫次了。
【行政部小志】:啊啊,真的嗎?老弦你們老大好衰,居然昨晚參加完酒會讓別人一個女孩子自己回家??
【發行部小鄭】:傷沒什麼大礙吧?
【記者部老弦】:難道老大今早這麼不爽,是在自責?
【編輯部小芙】:為什麼我聽到的版本是,昨晚白凝把任寒強了,途經歹徒實在看不過去,拔刀相助,也被強了。現在白凝正在警察局接受調查?
……
病床上,我望著聊天記錄,一口茶噴出來,水花四濺。
肖芙姐,你的冷笑話還真是……灰常的冷。
事實上,三個版本之中,真相只有一個。昨晚,我送走任寒,的確在回家路上,出了那麼點點小小差池。
話說我現在住的地方是老爸發家之前單位分配的筒子樓,經過二十多年的風雨洗禮,它已搖搖欲墜,能搬走的人都搬走了。是以,一條小巷,每到深夜總是陰森無比。再加上居委會一再提倡節約用電,所以一過晚上十點,巷子口的街燈就響應號召地熄滅了。
所以,昨晚我在巷子深處,幸運地遇到了稱之為“歹徒”的小癟三。不過雖然是歹徒,但這位仁兄顯然是剛入行的菜鳥,其一,沒帶銀光閃閃的匕首,手裡只有一根狗啃過似的木棍;其二,這麼好的月色,這麼好的氛圍,這麼漂亮的美女站在他面前,他居然只想劫財不想劫色。
於是驚恐之餘,本小姐有些憤怒了,再念及公司的單反相機如果被搶掉,我又要吃上一年的泡麵,勇向膽邊生——拽著手中皮包,決定抵死不從。菜鳥歹徒見狀,也有些急,扛著木棍就過來搶。
拉扯之下,我一劈腿,一出拳就把歹徒制服了……咳咳,那是不可能的。事實上,我一劈腿、一出拳,在高跟鞋的連累下已被菜鳥歹徒撞得跌倒在地,渾身痠痛,眼見他的棒子就要往我身上砸來,我急中生智,大聲喊叫:
“奧特曼!奧特曼!快出來打小怪獸了!!”
“啥?”
菜鳥歹徒傻眼,還來不及反映,筒子樓裡已傳出鬼哭狼嚎的嚎叫聲,頃刻,一溫柔可愛的泰迪貴賓犬飛奔而出,直接撲向了菜鳥歹徒。
“汪汪汪!”
“奧特曼,咬!使勁咬!打掉小怪獸回家給你吃狗餅乾!”
“來人啊,抓賊啊啊啊!!!”
一時間,筒子樓燈火通明。
“賊娃子,逮到!”
“打!!”
“汪汪汪!!”
如此,我就在聰明伶俐的溫柔小攻——奧特曼的英勇撲咬下,以及街坊鄰里扛著掃把菜刀洶洶奔湧的仗勢下,打退了菜鳥歹徒,完美得救了。
事後,我為這次勝利做了總結:
其一,鄰里關係一定要處理好,不然危急時刻沒人救你;
其二,狗,縱使是最溫順最粘人的貴賓犬,也要教會它撲咬壞人的技能;
其三,狗狗還是要放養得好。想當初我因為天天上班,心疼奧特曼關在家裡寂寞可憐,才錯打錯著在門下邊安了個狗狗出入的小門,讓他白天也可以肆無忌憚地在街坊鄰里家玩耍,這也就錯打錯著救了自己一命。
此時此刻,我就正坐在家裡的床上,一邊喝著紅茶玩電腦,一邊心情甚好地獎勵奧特曼吃餅乾。
望著燦燦源源不斷複製過來的聊天記錄,我的嘴角忍不住上揚。
八卦吧,八卦吧,你們越八卦,這件事在公司越傳得沸沸揚揚,我越高興。這才真是因禍得福,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