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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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著對面一位年近六旬的年長的法官,他看那法官的眼神幾乎像看一位嚴厲的父親。而法官的目光則專注在一份表格上,那上面大概記錄著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案由。
法官連頭都沒抬便開始發問:“你叫什麼名字?”
“龍小羽。”
“你的籍貫是哪裡?”
“浙江紹興石橋鎮。”
“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
這不過是程式,冰冷得沒有一絲生氣,一切問答都簡潔快速地進行。問到此處,法官才抬頭看他一眼,目的大概是為了與照片進行比對。然後說:“龍小羽,你因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執行命令,今天對你執行死刑的判決。你還有什麼遺言、信札要交待嗎?”
龍小羽沒有馬上回答,他似乎是想了一會兒才開口說:“我有一隻手鍊,是我父母給我的,進來時放在警察那裡了,我想帶它走。”
法官愣了一下,對這個問題似乎沒有準備。但犯人的這個要求並無不合理之處,拒絕不免太過無情。幸而在他猶豫的片刻,旁邊的一位看守所的民警像是早有準備似的把那隻手鍊拿了出來,解決了這個難題。
“這就是他的手鍊,是我們扣押保管的。”
看守所民警把手鍊拿給法官過目,是否可以滿足犯人的請求須由法官定奪。法官拿過那串手鍊端詳一眼,那是一串珍珠手鍊,每個珠子都一塵不染晶瑩剔透。比較奇特的是,在那一串瑩白的珍珠中間,還綴連著一顆碧綠光亮的玉珠,讓人格外注目。法官嚴肅地審視一遍,把這串珠子還給民警,然後點了一下頭,說:“可以給他帶上。”
看守所民警走過去,想把這串手鍊戴在龍小羽的手腕上,法官干預了一句:“不要戴在手上,可以放在他的衣服口袋裡。”民警看一眼龍小羽,然後把那串珠子塞在了他胸前的衣兜裡。
看民警放好了珍珠,法官又問:“龍小羽,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龍小羽的視線從放了珠子的衣兜上抬了起來,搖頭說:“沒有了。”
法官隨即側目,衝旁邊的法警點了一下頭,同時釋出命令:“把犯人押赴刑場!”
在法官下達命令後,龍小羽立即被五花大綁起來,手上腳上還帶了鐐銬。他很不方便地拖著腳步,在法警的前呼後擁下走出屋子,走到院子裡,上了等候在那裡的一輛押解車。
當這輛押解車被兩輛警車一前一後地押解著,魚貫駛出平嶺市公安局看守所隆隆洞開的大鐵門時,韓丁正坐了姚大維的吉普車,高速行駛在趕往市局看守所的半途中。韓丁是在火車站的廣場上撥通姚大維的手機的。姚大維幾乎不敢相信韓丁在手機裡所講的事會是真的。這太不可能了,這案子不會錯的!姚大維堅定地連說了好幾遍,並且一再問韓丁:“你去杭州了嗎?你親自去杭州了嗎?你見到那個大雄了嗎?”韓丁不知為什麼連那種律師絕不該說的話都說出來了:“沒錯,我也不相信這是真的!我也不相信這案子會有錯!可我就是看到大雄了,我看到他的照片了,那就是他,沒錯!”
無論怎麼難以置信,姚大維還是開著車子來了。他在火車站附近一個避風的街口接上韓丁,往法院的方向開。路上姚大維滿腹疑惑地給什麼人打電話,忿忿地說這事。從電話那邊他才知道龍小羽正是今天執行,法院的人一大早就去看守所了,他們又調轉車頭往看守所開。他們趕到看守所之後知道龍小羽已經上路,於是又順著押解車的後塵拼命地追趕過去。
處決龍小羽的刑場設在平嶺的郊外,設在一個廢棄多年荒無人跡的磚廠裡。那裡有一個取土造坯挖出的大坑,那大坑說準確些更像一塊雜草不生的窪地。姚大維帶著韓丁趕到這裡之前,一路不停地打著手機,他打給法院和檢察院的熟人,想讓他們電話通知負責執行的法官停止執行,但沒有一個電話打成功的,對方不是關著機就是找不著人。那一個個勞而無功的電話加劇了韓丁的焦急和絕望,他那時就想,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他們也只能信天命,盡人事了。也許真如佛教中說的那樣:一切都是有緣由的,無論生,無論死。
就要看龍小羽是不是真的命不該死。
當韓丁和姚大維趕到那個窯廠,走近那片窪地時,他們看到警車和押解車還都停在那裡,車上的警燈還一閃一閃地轉著。郊外的風比城裡還要大,風把窪地裡的黃土捲起來,向散在高處擔負警戒任務的法警撲去。風也拼盡全力地拽著韓丁的頭髮,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