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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菲格帝國的軍團,在戰鬥力方面,要比其它的國家稍強些,因此布郎公爵一直認為,菲格帝國是大陸上軍事力量最強大的國家,即便是天朝也稍遜一些。
沒想到,真的沒想到,居然在一個月的時間裡,三個國家幾乎被完全佔領,其中包括軍力不弱的龍辛王朝。
當聚甲族攻到隆卡多鎮五十里的時候,布郎公爵才帶著僕人慌亂的逃出來。擁有八萬軍隊的北方軍團,居然連一個星期也沒能頂住,而那時候他們面對的只是六萬聚甲人。
聚甲人的戰鬥能力並不如何強,他們最大的優勢是本身的那層聚脂甲,這種如同天然一般的鎧甲,擁有著更好的防禦能力,普通的刀劍很難給他們造成傷害,只有重型武器才會起到作用。
這讓布郎公爵又想起了奧斯曼,那個孩子在他剛剛見到的時候,也同樣擁有一層樹脂甲。自己花了半年的時間,才請人把它清理的差不多,但仍然有一層很薄的透明脂甲無法去除,相信聚甲族也是用同樣的方法。
如果不是在這裡見到了那隻黑豹,也許自己和僕人們一個也活不了。在這片無人的山林中,五名聚甲人一直跟在他們的後面,目的自然是殺光他們所有的人,搶奪他們帶走的財物。
布郎公爵一直想不通,那些聚甲人是如何找到這裡的,他們是在聚甲族到來之前就已經離開了隆卡多鎮。
在最關鍵的時候,能救自己的,居然是那隻野獸,這更令布郎公爵意外。在奧斯曼走後,那隻黑豹只來過隆卡多鎮兩次,沒有找到奧斯曼,很快就離開了。
沒想到牠居然還認識自己,並保護了所有的人,殺死了那五個聚甲人,為此還受了很重的傷。如果沒有當年的一絲好奇心,也許自己的生命已經走到了盡頭,一切都是天意啊!
“是誰?”布郎公爵閉上眼睛問道,從洞口射來的陽光,讓老公爵感覺有些頭暈眼花,不得不緊閉雙眼。
“義父大人。”奧斯曼看著半躺著的老人,快步走上前叫道。
布郎公爵全身一緊,好熟悉的聲音,除了奧斯曼,還會有誰這樣稱呼自己?可奧斯曼不應該出現在這裡,他應該還在南方,應該與老朋友邁克爾住在一起。
“義父大人,您還好嗎?”奧斯曼走到老公爵身邊,半跪在地上,雙手撫著椅背,輕聲問道。
“奧斯曼……”布郎公爵依然不敢確認,甚至連眼睛也不敢睜開。人老了,總是有幻覺產生,他不想被僕人看笑話,在沒有肯定自己聽到的是真實的以前,他是不會大聲說話的。
“是的,是我,您睜開眼睛看看。”奧斯曼有些急了,他與老公爵相處的時間並不是很長,只有一年的時間,而且這一年裡,倒有半年的時間與凌格相處的更多些。
布郎公爵不僅僅是奧斯曼的義父那樣簡單,他將奧斯曼從一隻野獸,變回了一個真正的人,一點一滴教會了他,什麼是一個人類,人類應該懂得什麼。
也許布郎公爵開始的時候,僅僅是出於好奇心,這一點奧斯曼同樣知道,但他也能理解,每個人見到這種事情的時候,都會很好奇,但真心肯出手幫助的,又有幾個人?
奧斯曼覺得自己能有今天的結果,最應該感激的就是這位可敬的老人。對於他來說,貴族、爵位、財富,這些東西都是毫無意義的,只有真情,才是最為可貴的。
“真的是你,我的孩子!”布郎公爵睜開雙眼,看到眼前的少年,那張熟悉的臉、熟悉的表情。兩年的時間,對於一個少年來說,可能改變了很多,但奧斯曼的變化並不大,特別是他那充滿野性的眼睛。
一聲低吼,一顆大大的豹頭擠了進來,黑豹看著兩人,眼睛來回亂轉著。他知道老人與奧斯曼的關係很不錯,也正是因此,才會救了老人。至於老人是否是貴族,黑豹並不能理解。
不過牠能感受到老人和奧斯曼同樣激動的心情,就像剛才牠見到奧斯曼的時候一樣,只是牠不明白他們為何不抱在一起呢?相信這樣的事情,牠永遠也無法理解。
布郎公爵與奧斯曼整夜沒有睡覺,似乎有說不完的話。對於眼前的戰事,老公爵並不關心,能夠見到奧斯曼,已經讓他感到意外的滿足了。
他更關心這兩年來奧斯曼的變化,當他聽說奧斯曼已經成為一名見習騎士的時候,高興得笑得像個孩子。
自己的眼光真的很不錯,三年,僅僅三年時間,讓一隻野獸變成一名騎士,相信這種事情是前無古人的。
同樣的,奧斯曼也問了很多隆卡多鎮發生的事情,最多的還是問起關於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