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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白而無力。
人原來有這麼多?土地居然如此遼擴?奧斯曼終於知道什麼是平民了,那些衣著破舊,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
可隆卡多鎮也有平民,那裡的平民與眼前的這些人完全不同。隆卡多鎮是個定富裕的地方,那些人雖然衣服鉓品無法與莊園的人相比,卻也相當的不錯。
山川,河流,美妙的景色原來也並不止於自己生活過的山林。城市,小鎮,這些與書本中的對照,讓奧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
跟隨的僕人同樣不喜歡奧斯曼,而且他們的知識也無法與先生或者是義父相比,就算他們喜歡,只怕了難以為奧斯曼解惑。奧斯曼早已經習慣了他們對自己的樣子,很少與他們交談,如果有什麼不懂的地方,他會記在心中,早晚會有機會找到答案的。
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前一段日子傳說中的盜賊奧斯曼並沒有遇到,相信這是北方軍團努力的成果。
進入中央郡,奧斯曼發現這裡與北方郡差別更大了。北方郡人口相對要少得多,而這裡人煙稠密,即便是一個小鎮,鎮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鎮多得多,而且也要繁華得多。
奧斯曼靜靜的走過小鎮,穿過城市,故意走得慢些,對面實物一一印證自己從先生那裡得到的知識,以及從書本上看到的東西。
每件東西,每樣事物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新奇的,可惜為了趕路,絕大多數的東西無法仔細去觀察,不過奧斯曼並不感到失望,這一切,他早晚會弄得清楚。
半個月後,馬隊進入了南方郡,踏過豐古關,就是南方郡的範圍了。這裡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綠草,小河的水流不斷。此時的北方,應該已經迎來了第一場大雪,而南方郡卻如同沐浴在春風之中。
經過十天的旅行,終於來到了此次的目的地,南方郡府,西爾克多城。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擁有五兩百萬人口,城牆高達四十尺高,厚度有二十尺,城牆上面可以並排行走兩輛馬車。
這是奧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他像一個鄉巴佬一樣,仔細的看著每一地方。同樣的,他身邊的僕人也從未見過真正的大城市,此時露出與他們看不起的野獸少爺一樣表情。
“對不起,公爵大人並不住在這裡。”管家禮貌的回答著領隊的問題,對於那位布郎公爵,他早有耳聞,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過他。
雖然這隊人看起來土得掉渣,可他並不會因此而看不起他們,嚴厲的主人會因此而懲罰他,他必須很小心才行。
“哦?請問邁克爾公爵現在住在哪裡?”
“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領地裡,離這裡二百里路的亞美尼亞城,那座小城也是屬於公爵大人的。”管家恭敬的回答道。
“好吧!我想我們還要趕一段路。”奧斯曼無所謂的回答道,趕路於對他來講,並不是件難過的事情,正相反,奧斯曼喜歡觀看沿途的風光。
“天色已經不早了,我認為郝斯特先生應該先在這裡住一夜,如果知道您的到來,我招呼不周的話,公爵大人會不高興的。”管家一邊回答著,一邊打量著奧斯曼。
很顯然,眼前的少年是位貴族,但與他所見過的貴族有很大的不同,他周身散發著一種野性,即便是把身體包裹在華麗的衣服裡面,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辯出來。
“也好,那就打擾了。”奧斯曼沒有拒絕管家的好意,反正自己以後將在生活在這裡,儘快的適應應該是個好主意。
第二天的晚上,亞美尼亞城已經出現在奧斯曼的眼中。與西爾克多城相比,它無疑小了很多,但與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鎮相比,亞美尼亞城的確是座城市。
它擁有自己的城牆,射塔,厚實的城門。在奧斯曼眼裡,這是一座縮小版的西爾克多城。從北方的隆卡多到這裡,一路上,奧斯曼經過了許多的城市,雖然都是一些小城市,但奧斯曼對於城市的概念已經相當的深刻了。
事實上,所有的城市之間相差的並不多,大體的閣局都很相像,分別僅僅是城市的大小,以及城牆的高厚罷了。在奧斯曼眼裡,城市並不被他所喜歡,也許隆卡多那樣的小鎮,更被擁有野性的奧斯曼所接受。
城市的喧囂,汙濁的空氣,滿地的垃圾,這些都讓奧斯曼皺眉不已。人類的城市與書中所寫的相去太遠,至少先生對於城市的讚美,奧斯曼更是不屑一顧。
克里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健壯而嚴肅的老人,花白的頭髮修剪的整齊乾淨,衣服普素而全體。與那種寬大鬆散的貴族服裝相比,奧斯曼更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