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得到新的訊息,說是聚甲人同樣也得到了十萬人的援軍,才不得不調動第一軍團的一部分。
北方郡的戰鬥,一直是以一比一的軍事對比進行戰鬥的,在這種軍事對比之下,人類軍人雖然稍有不如,可相差的並不多。
南方郡戰事失利,主要原因在於狼族、血族、飛鷹族和驅獸族四族的加入,而且對狼族的狼騎兵,人類軍隊一時間還找不到對付他們的好辦法。
這次的密蘇戰,是蠻族戰爭以來,第一次出現了以少打多,並且取得勝利的戰役。奧斯曼覺得,數量最多的狼騎兵,在失去巨狼的支援之後,其戰鬥力之弱,要遠低於四方軍團的戰鬥力。
如果斯帝亞王子能想出對付巨狼的辦法來,南方郡內的蠻族,還真的未必能打得贏擁有二十萬大軍的斯帝亞。更何況,從前一段的戰事來看,斯帝亞的確是有些才能,指揮戰鬥絕對是把好手。
這可不行,必須想個辦法,將這傢伙永遠的留在南方郡!奧斯曼對於敵人,是絕對不會手軟的。他知道,那個斯帝亞也同樣沒安好心,讓自己帶著一萬重騎兵,穿過蠻族控制的千里範圍,去攻擊他們的後勤密蘇城,那根本同送死沒什麼兩樣。
這一千多公里的範圍內,擁有蠻荒四族近十五萬大軍,想要透過,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斯帝亞王子,就是要讓奧斯曼去送死。
“逃跑應該不會,只是如何讓他們打上一架,才是關鍵。”奧斯曼說道。
“你有什麼好主意?”鮑伯問道。
“我們來這裡的任務是什麼?”奧斯曼問道。
“攻下密蘇,燒掉蠻族的所有物資。”鮑伯一邊回答,一邊若有所悟的點了點頭,只是這個主意好像太缺德了一些,而且將來可能也會有麻煩的。
“你真的準備那樣作?”鮑伯扭頭看著奧斯曼問道。
“當然,如果我們能安全的到達西爾克多的話。”奧斯輕輕的點了點頭,對付自己的敵人,用任何手段他都不會覺得可恥的。
“從這裡到西爾克多,有四萬狼騎兵,最好的辦法,自然是將他們調去對付斯帝亞。不過我還想不出有什麼辦法能作到這一點,如果不能調動他們,就必須將他們消滅,而靠我們目前的七千重騎兵,根本是作不到的。”奧斯曼輕聲說道。
奧斯曼現在才發現,學習指揮和真正指揮,這完全是兩回事。自己必須為這七千多名將士的生命負責,除了他們,還有六十幾位雷霆武士,雖然他們擁有強大的個人戰鬥力,可在戰爭之中,根本不會存在無敵的勇士。
擁有巨狼的狼騎兵,從速度上講,已經佔盡了優勢。同樣是騎兵,擁有巨狼為坐騎,讓人類的騎兵變成了步兵,使雙方面的戰鬥力再一次拉大。
看來暫時還不能讓魔狼它們回到東部山脈,沒有它們的幫助,騎兵根本發揮不出應有的效率。可再仔細想想,就算自己擁有魔狼真心的幫助,也未必就有把握對付巨狼。
從個體上講,魔狼無論是能力還是威勢,都遠強於巨狼,可當巨狼的數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這種差距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八千隻巨狼,已經有足夠的勇氣挑戰狼中之王了。而接下來面對的,將是四萬只巨狼,是上次戰鬥的五倍。就算有自己和雷霆武士幫忙,只怕也不可能打贏那些巨狼的,更何況,在巨狼的身後,還有四萬名狼族戰士。
這仗看來不太好打啊!奧斯曼感覺有些頭疼,蠻族的確各有特色──巨人族超強的個體戰鬥能力、血族那詭秘的血魔法、飛鷹族空中奇襲的本領,狼族相對要弱一些,可他們有巨狼助戰。
另外幾個種族,到目前為止,奧斯曼還沒機會見識,相信他們也應該擁有自己的特殊能力。蠻荒七族,在智力上講,除了血族之外,都遠不如人類聰明,可他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卻不是人類能夠相比的。
在書中記載的第一次蠻族戰爭之中,人類的數量同蠻族相差無幾,包括平民,也包括軍隊。可蠻族幾乎是全民皆兵,在這一點上,要遠強於人類。
不過,當時正是人類社會最為強盛的時候,大自在神雖然離開,全大陸的魔法師數量極多,而且擁有比現在強大得多的魔法能量。而在武士方面,多的是擁有強大武力的聖騎士和大批的天空騎士。
正是因為有這麼多高等級的騎士,以及幾十萬的魔法師,才能夠取得第一次蠻族戰爭的勝利,只是人類為此付出的代價似乎太高了一些。
經過了兩千年的發展,人類的數量已經超過當年的幾十倍,軍隊的數量也同樣多了許多,但個體實力上,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