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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撕破一半的臉面一天是一天吧。
“萬成,你回來吧,我們去吃炒粉條。我好久沒吃了。”
萬成懵得結結實實,好一會才相信他聽到的話是真的:“好。我帶你去,我們好久沒到那一帶了,吃完炒粉條再去買一碗豆花冰,等我回國我們就去。”
“恩。”
餘時中維持闔上電話的姿勢良久,他想到以前大學旁的熱炒店,高秀明跟萬成有時候會來接他下課,學校旁的巷口窄學生又多,不好停車,高秀明上百萬的名車往街口一放,饒是再低調的銀灰色還是處處招惹驚呼連連,這還不算鬧,等高秀明從車門站出來,那人聲鼎沸還不炸了鍋,簡直是從電影裡走出來的豪門貴公子,彷佛導演不喊卡眾人不會善罷干休。
高秀明來了幾次後被堵怕了,也覺得不是辦法,他後來學乖,把車停在校區外圍的停車場,徒步走到校門口去接他。
餘時中怕高秀明走在頻頻側目之中不習慣,他叫高秀明坐上他的腳踏車,載他到周圍的小飯館吃飯,如果累的話就換高秀明騎,他坐後座,應該說大部分都是這種情況。
萬成知道後,也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臺腳踏車,他們下班要是沒事就會騎著車到周圍繞繞,開發新餐館,餘時中最喜歡的就是在離校區大約三條街以外的一家巷尾的熱炒店,開店的老闆是第三代,他記得他跟老闆娘是一對年輕的夫婦,他最喜歡的炒粉條就是她掌杓的。
餘時中為什麼會印象深刻,是因為那個老闆娘很青睞高秀明,每次看到他們光顧都會親自跑來點菜,她老公挺受不了她的花痴行徑,總是對高秀明和她抱歉得笑笑。
有一次萬成也跟來,老闆娘就鬱悶了,餘時中點了兩次菜她都不回應,於是好奇得問她,她就重重得嘆了一口氣,對他說:“小朋友,你還早了十年,不然我會更困擾的。唉,我最近是運太旺還是太衰,怎麼優質好帥哥接踵而來,恨不相逢未嫁時啊!”
怎麼說呢,餘時中心想,大飯店有大飯店的氣氛,小餐館有小餐館的情調,每道菜都有不一樣的味道在,當換了一個人生境遇的時候,很多菜就只能在回憶中品嚐。
☆、五十五
“給。”
餘時中噢了一聲,伸手接過別人給他的東西,眼睛一瞬也不眨得直視前方。
“……喔喔、燙!”
站在他旁邊的人嗤笑出聲,好心拎起餘時中手上剛出爐的速食熱狗,並彎曲累贅的長腿坐到他隔壁。
“謝謝。”餘時中拿回自己的熱狗,又把眼睛黏回賽場。
“現在看懂了?”洛謙才低聲問道,習慣性又把帽沿壓得更低。
“剛剛那個是好球嗎?就是……啊、出去了!”餘時中有些驚奇得指著消失在巨牆外的球。
“是,兩分全壘打。”洛謙才有些尷尬的擋住他的手,小聲道:“但是我們現在是守備方。”
“喔……”
藉著連假,洛謙才問他要不要去看球賽,餘時中沒有別的事,待在家裡都快長草了,也不管球是用拋的還是踢的就興忡忡得跟著據說還在國外拍戲的大明星來到球場。
他也沒在管人家偶像有包袱有公眾壓力,一個勁兒找號碼入座,把帶著墨鏡試圖降低存在感得洛謙才拋得老遠。
其實洛謙才也沒真的在在意群眾的眼光,他的外在形象一向很坦蕩,但真的被抓到翹班又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他還是本著低調為上的原則,穿上普通的棒球衣和帆布鞋,錯落在一群瘋狂的球迷中倒也不顯眼。
但他錯算了一件事。
“嗨,找不到座位嗎,要不要我幫你看看?”
餘時中剛拔起埋首找路的視線,手上的票根就被抽走。
那男人看也沒看一眼,露出一口燦爛的白牙:“E三排,好位置,剛好在我的座位附近,我帶你去?”
“那謝謝……”
那男人還不只一個人,他的朋友也走到餘時中背後,親膩得攬住他的肩膀:“別客氣,你第一次來看球?叫什麼名?看你的模樣還是學生吧,高中,還大學?”
餘時中愣愣得看著肩膀上的手,莫名其妙被拖著走。
“小心點兒這裡人擠人的,你靠我近點,我幫你開路。”
“等、等一下,我朋友……”
“來遲了。”
餘時中手腕一緊,猛然往後踉蹌一大下,他抬起頭,看到洛謙才黑著一張帥臉,可能因為戴上墨鏡就更黑了,總之烏雲密佈得鋪蓋剛剛那兩個扯著餘時中的陌生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