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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爽。最起碼在這個空間之中跟本沒有人是我的對手,也許千百年之後,我可以能在上層空間中找到幾個對手吧。畢竟,殭屍的恐怖只有殭屍自己才知道。
其實殭屍與吸血鬼本來就差不多的,只不過殭屍的本源力量較之吸血鬼更加的精純。吸血鬼是透過血液、月光等來提升自己的力量,而殭屍並不單單是這兩種。殭屍還可以利用這世間的怨氣、陰氣來提升力量,這些能量透過殭屍的身體之後全都被提純成為了更加精純的太陰之力。其實說白了,也就是陰氣,極其精純的陰氣,可以生出極陽之火的陰氣!否則的話也不會有“旱魃一出赤地千里”的傳說了。
這還不是殭屍最可怕的地方,最可怕的是殭屍那變態的速度、驚人的防禦力、無與倫比的恢復力。所有的殭屍在全力戰鬥的時候都將身體交給本能,因為在那種速度之下,眼睛、神識等已經無法再反應過來了。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生物能比殭屍的本能更加適合那種速度下的戰鬥,同時,也沒有什麼生物能跟得上殭屍的戰鬥節奏。大部分人在面對殭屍的時候也只有挨宰的份,就算是有人能跟殭屍戰鬥也不是靠速度,而是靠法寶,靠能夠剋制殭屍體質的法寶。
但是吸血鬼無論力量、速度、防禦力還是恢復力都沒有辦法與殭屍相比。惟一比殭屍強一點的就是有一對翅膀可以飛,當然了,這也只是說低階的殭屍,對付高階殭屍可就未必了。
我坐在山頂,看著紅色的太陽從地平線上一點點的冒出來。紅色的霞光撒滿了天空,照得天地間也是一片淡紅色。最後,太陽彷彿是一下子就跳了出來似的,紅光也頓時消失無蹤,心裡不禁感嘆:又是新的一天了。
這是我近兩百年來第一次看日出,以前威廉幾乎每一天都會在城堡上邊看日出,而我則是在棺材中待著。有時候還睡不著,睡不著的時候就一定是在想著總有一天我也要像威廉一樣能在太陽下行走,能隨意的看看日出。
唉,世事無常啊。兩百年前我還是個“嬰兒”,兩百年後的今天,我已經可以隨手將一個伯爵提升到親王了。現在如果我願意的話甚至可以從太陽中取下太陽真火,當然,我並不是說真的到太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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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第四章
我伸一隻出手,擋住那已經有點刺眼的陽光。突然身邊響起了弓箭地聲音,心裡暗歎:又有煞風景地人來了——強盜!在這個年代中強盜和馬賊很多,或者說是這兩個職業很盛行。以肉眼不可辨地速度抽出了隨身帶的劍,隨手一揮打掉了飛來的箭。乘著那幫強盜還在發愣的時候衝了過去,一劍斜刺,洞穿了一個人的胸膛。手中的劍還未拔出來便已經旋了半圈,直接用力一拉,只聽“刺啦”一聲,劍從他的身體中橫切了出來直奔另一個人的脖子。手起,頭落。
一輛馬車飛馳在彎延的山路上,山路崎曲無比,僅容一人透過。一邊是山壁,而另一邊就是深不見底的懸崖。車和馬在這裡顯得如此的渺小,猶如巨人身邊的螞蟻一樣。在這種路上一不留神就會掉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儘管路如此的難行卻不足以抵擋我的腳步。我的車伕是一個名為堂本木的日本人,一個日本浪人。現在嘛,現在他是我的奴隸。
因為他在我出門物色家族成員的第一天冒犯了我。所以,我將他變成了御天家族的第一個成員。儘管他現在只是一個卑微的奴隸,分不是吸血鬼,同樣也不是人類,半吸血鬼半人類。有著吸血鬼的習性卻不怕陽光,依然要靠血液維生,不過可惜的是他沒有吸血鬼應有的心理。他從此以後就要掙扎在瘋狂的本能與人類的良知之間,不錯,他會恨我!
只可惜他的身體永遠也不會做出背判我的動作,甚至自殺他都做不到。對於他的靈魂來說,他是無比痛恨我的;但是對他的身體來說,我的命令將高於一切。他一邊眼中閃著濤天的恨意;另一邊,身體卻不由自主的作出無比尊敬我的動作!這就是我給他的懲罰,一個永遠也不會完結的懲罰!
威廉說過家族中最多有三百名成員,可是在我的眼裡三百名還是多了點,現在來講最多隻需要二百名就好了。弄那麼多人每天的食物都是個問題,我總不能將我領地裡的人全都讓他們吸成人幹吧?更何況,在這個年代裡有二百名子爵就已經是任何一股勢力也無法乎視的實力了,現在我還不想太冒尖了,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的道理我還是懂得的。
以前我是學機械學的,所以對歷史並不是太瞭解,更何況是西方歷史。天知道這裡將會發生什麼事?御天堡現在的位置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