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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惋惜地嘆了口氣,情緒很複雜。
從陶夏突然出現,再到她突然離開,前後不超過五分鐘。
這真是驚心動魄又充滿了回味的五分鐘啊。
只是,如果陶明遠知道了這五分鐘裡發生的故事,自己今後還能見到陶夏嗎?
“魁子?這個名稱不錯。”丁旭甩了甩頭,想甩開心中的那些陰影,沒話找話地說道,“看來陶莉打不過你。”
“論徒手格鬥,她或許打不過我。但如果我們手裡都有槍,最後死的一定是我。”楊魁站在丁旭身後半步的位置,一邊隨口回答著,一邊警惕地看著四周,似乎瞬間進入了保鏢的角色。
“如果是刀呢?”丁旭看著楊魁,笑了笑,知道他是在擔心附近有沒有陶家的人,準備對自己不利。
“那就不一定了,但她勝的機率在70%以上。”楊魁撓了撓頭,想了想才答道。
“你如果想要得到終身幸福,必須記住一點。”丁旭正色說道。
“什麼?”楊魁一愣。
“私人保鏢是不能擁有槍支的,所以這一點你不用擔心。但如果你能泡到她,並和她結婚,記得一定要收好家裡的菜刀,還有水果刀。否則,你的小雞隨時可能和蘑菇燉在火鍋裡!”丁旭故作嚴肅地說道。
“哈哈……”
“哈哈哈……”
兩個粗獷的笑聲,迴盪在教學樓的走廊上,笑散了滿天烏雲。(未完待續……)
第222章 女兒的作文(附包子分析)
聖誕節的第一天,丁旭收穫了與陶夏的三秒鐘愛情,而楊魁則收穫了與陶莉久別後的邂逅,當然還有一頓老拳。
帶著這些收穫,丁旭和楊魁欣欣然地並肩離開了學校。
“走,我帶你去買點換洗衣服。”丁旭笑呵呵地對楊魁說道。
丁旭已經想好了,萬一陶莉真把今天發生的事情告訴陶明遠,陶明遠肯定要叫人來收拾自己的,那麼楊魁這個保鏢就很能發揮作用了。
趁著今天聖誕節,校門口的幾個服裝店有大幅度的打折,丁旭還出了回血,幫楊魁買了一些衣服用來換洗。
天氣寒冷,加上楊魁原本沒打算在懷仁市多呆,所以只帶了一些簡單的洗漱用品,連內褲都沒帶。但現在他當上了丁旭的私人保鏢,要在懷仁市呆一段時間,就需要換洗衣物了。
別的不說,光是今天和陶莉的那一番打鬥,雖然只是短短几十秒,但楊魁渾身上下已出了一身透汗,怎麼都感覺不舒服。
偏偏他最近賠了證券公司的王濤一大筆錢,口袋空空,來懷仁市時也只帶了一點來回的車費,連買衣服的錢都湊不夠。
丁旭身上的錢並不算多,好在校門口的服裝店都是針對大學生群體的平民消費,聖誕節也有些折扣,加上楊魁對於衣服什麼的很不講究,無論什麼衣服,都撿著斷碼的大碼特價衣服買。所以丁旭最終只花了幾百塊,就幫楊魁買回了一大堆衣服,包括一件外套。一條牛仔褲。幾套棉質的長袖內衣褲。還有一些內褲襪子什麼的,還順手學著陶莉的風格,給楊魁買了一幅墨鏡,讓他看上去更像保鏢。
“你知道保鏢們為什麼喜歡戴墨鏡嗎?其實戴墨鏡的最好功能,是觀察目標時不會被對方發現自己的視線所在。當然,偷看美女時也不會被發現,可以肆無忌憚地盯著她看。”楊魁戴上墨鏡,一句話洩露了天機。
為了以防萬一。丁旭帶著楊魁在校門口的一個商店裡挑選了一套仿製的軍用小刀——據楊魁說,他雖然不能用槍了,但在部隊裡學到的飛刀技巧,還是足以震懾幾個打手之流的。
買墨鏡和飛刀,是因為丁旭準備讓楊魁這段時間時常守護在自己身旁,以防止出現意外。
楊魁當然也很願意,畢竟只有跟著丁旭,才有機會見到陶夏,也才有機會再見到陶莉。
當然,更重要的是。現在只有丁旭能幫他在股市裡扳本,幫他賺夠一份老婆本。
為了這個目標。楊魁暫時把自己這兩百斤賣給了丁旭。
搞完大采購,丁旭又帶楊魁去自己的宿舍洗了個澡,換了身乾淨衣服,看看時間已到五點多,這才帶著楊魁去赴宴,準備和唐浩、齊飛一起聚會,讓楊魁和自己的死黨們相互認識一下。
見到楊魁,又聽到丁旭的介紹,唐浩顯然對這麼個能打善戰的大個子很滿意,大笑道:“哈哈哈,以後咱們出去調戲良家婦女就不怕捱揍了!”
丁旭有些無語地翻了個白眼,楊魁則撓著頭,憨厚地點頭笑道:“只要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