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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螢幕,丁旭都能想像出,同樣在上課的陶夏在看到自己的簡訊後,一定是翻了一個大大的白眼,嘴角卻一定是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那句“咱們”,丁旭是有意識地打上去的,而陶夏並沒有挑這句話的毛病,說明她已經在心裡預設了兩人的親密關係。
而她這句“這不是你應該做的嗎”,則更讓丁旭心裡暖洋洋的:“沒錯,幫女朋友掙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哈哈!”
他自動地忽略了陶夏之前說過的“將功贖罪”,樂觀地認為陶夏已經原諒了自己之前那三秒鐘的粗魯舉動,並承認了是自己的女朋友。
“霸王硬上弓也沒什麼不好的嘛!我那三秒鐘就叫做,先征服你的嘴,再征服你的心,哈哈。”丁旭樂不可支地想著,竟然不小心在課堂上笑出了聲音。
初戀就是這樣的美好,美好得能讓人神魂顛倒。
“啪!”就在丁旭得意忘形的時候,一根長長的粉筆,突然越過幾張課桌,準確無誤地打在了丁旭的額頭上。
“哎喲!”丁旭捂著額頭驚叫了一聲。
“笑什麼?我講的案例很好笑嗎?”白髮蒼蒼的謝衛華教授冷冷地看著丁旭。
丁旭剛才在想心事,根本沒有聽謝教授講了什麼案例,此刻他無話可答,只好低聲說道:“對不起,老師,我剛才……”
丁旭還沒有把“走神”二字說出來,謝教授便打斷了他的話:“當然,這個被告人確實很可笑,自以為作案手法天衣無縫,能騙過警察,但他忘了最重要的一點,他沒有戴手套,在現場留下了指紋。這就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