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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猜得一點沒錯,他的那位追求永生的朋友Voldemort已經在會客室等他了。吩咐盧修斯先回房間去休息後,阿布拉克薩斯自己去了會客室見Voldemort。
一進會客室就看見Voldemort坐在單人沙發上,雙腿交疊,手裡拿著一杯茶正打算喝,他看到阿布拉克薩斯進來了就放下了茶杯,但並未起身。
“阿布,盧修斯平安回來了嗎?”顯然這個問題的答案Voldemort早已知道,所以詢問時顯得很輕鬆。
阿布拉克薩斯也隨意的在Voldemort對面的一張沙發上坐下“是啊,總算找回來了,不過以後的半年他也別想再有機會出去了。我一定會讓他把馬爾福守則給我刻進腦袋裡的。”
“呵呵,聽說我們的小馬爾福有一段奇妙的冒險,一個吸血鬼,嗯?”Voldemort輕笑。
“他們自稱血族。”阿布拉克薩斯強調。
“哦?”微微挑眉,等著阿布拉克薩斯的解答。
“你知道的,那些古代留下的典籍零星的有一些血族的訊息。那些描述裡,血族和我們現在能見到的吸血鬼差別很大。
據古籍上的描述:血族是暗夜的王者,永生的種族,以鮮血為食,優雅高貴,擁有強大的力量和無與倫比的速度。只有聖力,烈火和陽光等極少數的東西可以給他們造成傷害。他們居住於血界,分為13個氏族,內部有著嚴格的階級分層。但在和教廷的戰爭之後逐漸消失,一般被認為,戰爭失敗和戰後教廷的追殺使得血族基本滅族,現在的吸血鬼們則被認為是血族遺留下來的後裔。”
“真是有趣的說法,可是你不覺的這兩種生物差別太大了?“Voldemort明顯對血族很感興趣,微微坐直了詢問,“吸血鬼那種東西,瘋狂嗜血,基本沒什麼控制力。優點也只有力量比較大罷了,雖然自愈能力比較強,號稱永生,但要殺死他們也不是很困難,而且有一照到陽光就會飛灰湮滅這個致命缺陷。你確定和你所說的血族是同一種生物。”
“誰知道呢?真相都在歷史裡掩埋,不是嗎?在見到歐塞爾之前,我也是認為吸血鬼就是血族,而那些關於血族的描述只是吸血鬼被美化了而已。”阿布拉克薩斯喝了一口紅酒道。
“阿布,你說他完全不懼怕陽光。”Voldemort向前傾了傾。
“是的,如果不是他自己說他是血族,那麼我想誰也看不出他和正常人有什麼區別”。
“那麼,他的確是?”Voldemort放鬆身體,也拿起手邊的茶喝了一口。
“不知道,我無法看透他。不過他是血族的可能性非常高。這是盧修斯那天記憶,你可以看一下,那樣的速度和跳躍能力,還有那個被吸乾了的泥巴種。雖然吸血,但是又一點沒有失去控制的感覺,並且在這之後盧修斯還中了那個人的媚惑術。他確實不是吸血鬼那種低等生物。那個人把盧修斯作為禮物送給了歐塞爾。費爾德。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歐塞爾給我發來了邀請函,讓我接回盧修斯,態度非常友好。”阿布拉克薩斯一副非常疑惑的表情。
“阿布,真是太令人吃驚了,那種力量和速度,巫師完全沒時間拔出魔杖”。花了點時間看了盧修斯的記憶,Voldemort從記憶盆裡出來時甚至還留有一些驚訝的表情。他沉思了一會又說:“這讓我想起了在遊歷時見到的一個吸血鬼,他也是自稱為血族。說那些低等的吸血鬼是沒有資格稱為血族的。他也需要血液,但是有著一些控制力,也能偶爾享受一下清晨太陽沒有升起時的光明和落日後的餘暉,據他自己說他活了快200歲了,可是看上去他只是一個30多點青年。”
“這個世界新出現的一個種族?或者說是復甦的一個種族?這真是有趣,不是嗎;Vold?”阿布拉克薩斯輕輕理了理袖口注視著Voldemort道。
“的確,血族,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種族?或許我該去見見那個歐塞爾。費爾德”不知道想起了什麼Voldemort血色的眼裡有些晦暗。
隱秘
( ) 在Voldemort離開後,阿布拉克薩斯走到書房裡,書房裡有一整面牆上掛著各種各樣的風景畫,這些畫是馬爾福家族世代成員的作品,累積下來已經不知道總數是多少了。 。
有價值連城的精靈之鄉阿瓦隆也有馬爾福家族成員的隨筆速寫,牆上只有100個畫框,那些風景隨機的在畫框裡出現。沒準你正在欣賞的一幅落日大海在下一秒就變成對角巷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