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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就“改革開放了”,不是說“改革開放”是“偉大黨”的創舉嗎?怎麼……這可是在2600年前啊?
2600年前的“改革開放”——什麼世道!
師修繼續誇:“主上組織製陶、發明各類工具,研究新工藝……這些,看似玩耍,但對庶民有用,庶民學會了,等於有了致富手段,這就是‘富民’的步驟,深合先祖治國之策,甚慰我心……嗯,你先把這些竹簡看完,竹簡上還有歷代趙氏先祖確定的律法……我認為,趙氏振興,有這些律法,足夠了。”
不光春秋時代有這些法律足夠了——趙武隨手撿起一卷竹簡,看過之後他認為:二十一世紀,有這些律法也足夠了。
趙衰是趙武的祖爺爺,趙盾是趙武的爺爺,這兩人似乎是法家思想的開創者,他們在春秋時代便確定:法律條文必須明確公佈出來讓人人都知道,這才能被稱之為“法”,否則,悄悄隱藏起具體條款,等人違反了才處置,那不叫“法”,叫“迫害”,叫“折騰”,叫“逗你玩兒”——明示,才可稱為”法“;明行,那才叫”執法“。這是中華文明中,“法”這個字的“最本初”之意。
其中,趙盾還明確表示:法律還沒有公佈之前有人觸犯了,不能去懲罰他(法無明令則為行)。否則,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就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就會沒有安全感,進而引起社會的動亂。這樣的政府不叫有信用的政府。
趙盾還表示:法律一定要公正,要制度明確(同罪同罰);法律的執行,必須“殺有罪,不寬赦”;法律條款一定要硬邦邦沒有彈性,這才讓貪官惡霸鑽不到漏洞,而有彈性的條文不能稱之為‘法’(同罪異罰,非刑也),這種任由自己隨心解釋的東西只能稱之為‘霸王條款(一夫(獨夫)之令)’;而執行刑罰一定公開執法,民眾就會知道遵守——“權威明示於眾,法律就不必一再重申”。
換成今天的說法,意思是:執法要公開、公平、公正,要讓權力在陽光下執行——聽說這句話是現代某個“偉大”發明的。
這說明什麼?
說明春秋時代的趙盾就知道“隱蔽執法”,“釣魚式執法”是不對滴,而且他們的國君還把這一點向全國百姓明確頒佈,讓當時的庶民人人都知道自覺抵制“釣魚式執法”!
趙武聽著童僕誦讀的內容,感慨萬千……他不知道,趙武名義上的孫子趙鞅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鑄造刑鼎的人,而且他製作的是一尊鐵鼎,這是中華第一鐵鼎。這個趙鞅也是中國第一個明確將法律刻在鼎上的政治家。此後的法家便紛紛照貓畫虎,將法律鑄造在各種各樣的鼎器上公示百姓,而只要如此公示律法了,現代人便將他們稱之為“法家”。
翻檢著這些春秋時代的思想,趙武一邊看一邊感慨,因為思想觸動過大,他竟忘了招呼那些伴隨竹簡而來的女姬。這讓女姬們很怏怏不快,也讓師修頻頻讚賞。他立刻用老師的身份,吩咐女姬們居住在下屋,嘴裡嘮叨:“主上最近有大事,等過了這陣子,主上若不親近你們,我來訓斥他。”
什麼,竟有這樣的好事?……xing福啊?貴族的生活真腐化……我喜歡!
趙武急忙伸手,想抓住點什麼。沒想到那些女姬聽話的很,師修一吩咐,她們馬上起身,潮水般向外退去,連趙武伸手都無法阻止……
第五章 一個春秋人給現代人的教育(下)
第二天,程嬰自己沒來,他派人用馬匹駝過來十餘匹布,搬動這些東西不用趙武動身,可明顯的,那些女姬得到了特別叮嚀,她們低眉順眼地工作著,期間,竟無一人抬眼看看趙武,而趙武看著戰馬旁邊搬布的少女浮想聯翩,啊,個個都擺出一副任君品嚐的模樣,他竟然能看不能上手,實在是……
鬱悶!
一旁的師偃見到趙武望著戰馬發呆,他走過來驕傲地炫耀:“我趙氏先祖在商代的時候就給商王駕車,在(周)穆王的時候,先祖造父曾給周穆王御戎(駕車),與穆王一同西遊,後來穆王把先祖留在身邊,把先祖的兄弟分在西方——那位就是秦國君主。
再後來,(周)天王身邊發生宮廷爭鬥,我趙氏先祖離開天王身邊,來到了晉地,成為上國公卿——從上古時期到現在,我趙氏從不缺戰馬,也不缺養馬牧馬技術,今後你要執掌趙家,首先要學會熟悉馬性——將來或許你會為國君御戎,這駕車技術也是非學不可。”
難怪後來的趙武靈王首先把騎兵技術引入中國,原來趙氏一族有數千年牧馬的經驗積累,不過……
趙武指著戰馬,問:“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