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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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就算多交點學費,也願意從現在教授無聊的課堂上轉到盧搜教授的課堂上,僅僅是為了娛樂。
啊,爭議和論戰層出不窮!激烈的競爭和妄想症混合在一起。當我們一年級的學生被邀請參加《哥倫比亞法律評論》晚春資訊釋出會時,所有元素迅速地攪合在一起了。
法律評論是學生經營的眾多學術期刊之一,但是在很多方面它都是最好的。除了法律評論外,哥倫比亞還有11種其他法律期刊,都是二年級和三年級的學生參與經營,大部分都是發表學術論文的專題期刊,涉及的專題有國際法、環境法、*法和商法。但是它們不是同一類——分為法律評論和其他。哦,當然,這種劃分是被普遍接受和認可的。法律評論外的其他期刊都屬於第二梯隊(其中四種期刊自稱“僅次於法律評論”),還有第三梯隊的期刊,如果你想讓你的簡歷寫上期刊這個詞彙,那麼你可以心血來潮地加入其中。
每個人都知道法律評論的神秘魅力——它是區分你“有”和“沒有”的確定標準。法律評論成員是法學院成就的頂點,如果三年結束後,你想有個簡單的評價概括你整個學生生涯的價值,那麼最好的概括是:參加法律評論或者沒有參加法律評論。畢業二十年後,沒有人會誇耀自己民事訴訟法得了A(當然除了我之外),但是如果參加過法律評論就是死後也會有人談論。
每個人都知道法律評論的成員是二年級和三年級在法學院被敬為“神人”的學生,當這些“神人”在走道上經過時,一年級的學生就會秘密耳語。我們坐在演講大廳裡等待資訊釋出會的開始,崇拜地凝視著講臺上的法律評論成員,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加入他們的行列。我們第一學期的成績出來後,並在坊間廣為流傳時,就有人開始猜測誰有可能加入法律評論。會議上,“當權者”向我們保證分數不高的人也有機會。
暑期我們班將選出45名成員為法律評論的全體職員服務。大多數人——大概60%——以第一學期的分數和寫作作為評價標準。寫作要求會在第二學期期末考試的最後一天發給我們,我們每個人用一週的時間寫10頁的論文(本來以為期末考試就是一學期的結束)。法律評論的一小部分職位——大概25%——單獨獎勵給那些寫作表現好的學生,完全不考慮分數。更少一部分職位會考慮個人陳述,法律評論要尋找“種族和性別的多樣性,包括性取向、等級、教育、職業背景以及學術興趣的多樣性”。
被選中的學生要在8月1日向法律評論報到,直到學校開學之前都必須在期刊全職工作。開學後,除了正常的法學院課程要上以外,每週至少還要花40小時在法律評論工作。一年工作結束後,從法律評論成員中選出第三年可以做編輯的學生,他們再幫助選下一批二年級的學生。
演講結束後,有個非正式的問答環節。
“哦,在法律評論能幫助我們找到工作嗎?”坐在後排的一個女生怯聲問道,從聲音中判斷,她肯定和我找第一學年的暑期工作一樣經歷了很多曲折和磨難。
“哦!”一位“神人”回應道,“對於像哥倫比亞這樣的法學院,你們找一份律所的工作肯定沒問題。但是如果你的目標是最高法院的書記員,或者有朝一日成為聯邦法官,或者成為法學教授,不是東南大學,那麼你真的很有必要加入法律評論,因為它為你們開啟了多扇門。”
“為什麼我們的工作時間相當於一份全職工作,卻沒有任何報酬?”聽起來像智慧語音的一個聲音問道。
“簡單說吧,因為可以在你的簡歷上寫上哥倫比亞法律評論,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詞彙了。”
“我認為如果把這兩個都寫上會更好。”我右後方的一個人悄聲說,“耶魯法律期刊和哈佛法律評論。”我努力壓住笑聲。
“嗯,你們在法律評論到底做什麼呢?”提問者比我勇敢多了。雖然每個人都明白法律評論的極端重要性,但我不認為每個人都知道里面的人實際幹什麼。
“哦,你們第二年會把大部分時間放在編輯和校對文章上,還有研究和寫一些學術文章。如果幸運的話,你們的文章會在第三學年發表。作為三年級的編輯,你們更多的是選擇要發表的文章,指導二年級的學生,幫助形成期刊整體編輯思路。這是一項艱苦的工作,對你們智力絕對是個挑戰。這就是我們為什麼要選擇最優秀的。”
會議接近尾聲時,我等著旗手站起來,向講臺上的法律評論成員宣佈“我希望秋天能和你們一起工作”。我很吃驚他竟然剋制住了自己,但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