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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見到他,怎麼知道他危險啊?這時候的沈歡還年輕,負氣,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無人監管,逐漸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歡上他,是十七歲的事情。
十七歲,本就是青春戀愛的時期。這麼一個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卻比你會打人,這樣的溫柔讓人無法拒絕。
我毫無顧慮地喜歡上了他,而這個混蛋的回應是:“既然你喜歡了我這麼久,雖然很兇,還很醜,那我就勉為其難的收下吧。”
勉為其難……
我一個忍不住揍了他,看著他委屈地看著我的樣子,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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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該做的事是什麼?無非是吃飯,逛街,看電影,和
男友撒撒嬌之類的事情。
然而我並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練武。說是練武,還不如是打架。看著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暢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個威風凜凜的大姐大!
意氣風發的時候,我會轉過頭看身邊男人的臉。
他是與我並肩的人,那張臉上毫無驚慌。我以為那是包容,實際上不是。
也許在那一刻,他就開始厭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後,了無音訊。
我尋他,哭啞了嗓子,他怎麼會拋棄我呢?他是與我並肩作戰的人啊!
然而他一閃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尋不到一絲蹤跡。
小弟說,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來找我,不過是嚐嚐鮮,換個口味。
剎那我的心尖兒很疼。
也許是今晚的辣子雞太夠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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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報紙上。
他和一美豔女郎的親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標題寫的是“趙家公子夜間私會”,我看不下去,揉碎了報紙,臉色不大好看。
現在我二十,尋了他三年。這三年本該是我青春正好的時期,我卻為他傷心了三年。
而且還敢給老孃戴綠帽子!不想活了!
內心的憤怒幾乎將我吞噬,然而轉身看見沈歡那擔憂的神色,我嚥下了這口氣。我不再那麼年輕了,意氣用事只會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當自己瞎了眼,別再見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過誰,但我現在對天祈禱:希望我能與他再不相見,守護好身邊的人。
日久見人心,身旁的沈歡,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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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事發突然。
我和他相處一年,只喚他十二。這是個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麼掙扎也不能逃脫這個名字。
我以為他會在我手心裡,就像孫悟空鬥不過如來佛。
然而這算什麼?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間最愛的模樣。
他是來和沈歡相親的……
我悶聲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乾澀,笑著對沈歡說,“來,幹了!”
事實證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黴的很,連借酒消愁都會誤中chunyao……
他將我抱在懷中,那懷抱有著該死的溫暖。我哭叫著,理不清自己在說什麼,隱隱約約聽到自己低聲喃喃,我愛你啊,十二。
愛的發狂,夠卑賤。
他抱著我,一路奔走,有淚水滴落在我的臉龐上。許是半路上有什麼問題,他耽擱了會兒,將我放在一旁。
就是這麼致命的一會兒,我被一群流氓拖進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聽著這些男人的調笑聲,還有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於是我在二江大橋上,縱身一躍,滿心輕鬆。
風吹過啊,雲兒飄。
死對我來說也許是另一種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該放下的都放下了。
歡歡……好好活著吧,我掛念著的除了你和許幼,也就應該沒其他了。
只是,臨死的時候——
為什麼還會記起十二的臉呢……這是為什麼?
我微笑著將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沒了其他的言語。因為什麼都抵不過這幾個字——
我愛你。
哦,這個物件的名字叫做趙默。趙家的趙,沉默的默。
趙默。
如果下一世還能遇見你……哪怕靠近你荊棘叢生,我也想,大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