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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皓正在打電話,一時愣住,只聽得對面著急追問,方才回過神來。
釋出會照例是順利的,但成不成功卻要看老天的臉色,時尚編輯是這世上最難討好之人,天曉得他們哪天對你沒了感覺,從天貶你落地。靳辰仍是紅人,穿一件銀灰如水的西服,裡面配貼身的黑色圓領T…恤出來謝幕,這算是十分保險的搭配,但仍舊贏得喝彩,身材好,就是這點佔便宜。
志皓第一次親歷這樣的盛事,興奮的整夜睡不著,第二天買了全城的時尚報紙捧到靳辰房裡看新聞,把邊邊角角的訊息都收起來,一條一條讀給他聽。靳辰初時睡眼朦朧,聽完也醒了,喃喃道:“完了。”
“怎麼會,都在誇你啊!”
“這種例行公事的誇獎最沒意思,一轉眼就沒人記得,這場秀的確太平了點。” 靳辰淡淡撇嘴。
“哪有,很漂亮啊!”志皓對衣服一向敏銳感欠佳。
“連你都說漂亮,可見是真的完了。” 靳辰長嘆,嘴巴十分惡毒。
“那怎麼辦!”志皓顧不上替自己憤怒,只管憂慮,再看靳辰平靜的臉色,不由得心軟:“靳辰,如果難過不必強壓在心裡。”
“我為什麼要難過?”
“你這般辛苦,嘔心瀝血做出這一臺秀,到頭來反響平平……”
“我這樣辛苦,嘔心瀝血做出這一臺秀,只因為那是我的,不是為了反響。” 靳辰定定看他,琥珀色雙眸光彩璨然。
志皓一愣,終於恍然,他事事親為,不辭勞苦,連一枚胸針的位置都要自己比劃,他這般辛勞,原不是為了給人看,他是在打造自己的作品,做好了,給你們看一下,你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
“忙完了,要及時行樂,來,我們出去逍遙。” 靳辰笑容可掬,隨手拿過外套,也不管志皓的反應,伸手拉了他奔出酒店。
9.
十月的倫敦街頭,空氣十分清爽,靳辰雙手插在褲子口袋裡,在志皓面前倒退著走:“怎麼樣,有什麼心水景點?我陪你去玩。”
“我……之前沒來過耶。”
“耶?”靳辰一挑眉,瞪大眼睛。
“我們家老闆喜歡東南亞和日本,次次公司度假都在亞洲區。”志皓有點不好意思。
“什麼品味!?”靳辰痛心疾首:“來來,我帶你去遊泰晤士河,我們從最俗的地方走起。”
從泰晤士河開始走,到倫敦塔橋上看風景,站在140米的高處俯看這都市,果然風味別具。靳辰好似這城市的土生兒,帶著他東竄西竄,可以從最小的巷子裡找到最老的店鋪,買最美味的食物,志皓一路跟著走完全不動腦筋,全然感覺不到已經超過24小時沒睡。
下午又溜進大英博物館,志皓雖然一直自稱文盲,但藝術品的欣賞有時根本不需要太多文化。他立即被古亞述的浮雕震驚得說不出話來,指著當年王宮入口那兩隻巨大的斯芬克斯門樁,連連追問:這是四千年的古物?人類在四千年前已經可以做出這樣的好東西……
靳辰微微笑,一遍一遍回答不厭其煩。
志皓留連往返,看到哪裡都不肯走,臨到關門也才看了幾個小廳。
從博物館裡走出來時,天已經擦黑,志皓有點不意思,正想開口請晚飯,靳辰做出一個手勢,走到一邊去接電話。是誰呢?志皓看他溫柔神色一時好奇,電光火石之間卻又明瞭。
還能有誰,蕭志皓眼前浮現一張絕世面容,那金髮小子,這季愈加大紅,這年頭大吹中性風,他佔盡天時,不光CD和Gucci這樣的煙視媚行的牌子拿他當寶,就連BOSS,Hermes這種正統品牌也邀他走臺,明明同在一個都市,忙得居然連露面的機會都沒有。自然做模特的不比做設計師,凱特摩絲的傳奇不可複製,大部分人繁華就那麼幾年,光華最盛時要抓緊,江山代有人才出,說不定下一季你已經過期,人的臉又不像衣服料子,設計師還可以換風格,人要是過了時,只能一路跌下去。
他還在想,靳辰已經收了線,笑得一臉透明,露出雪白牙齒:“走吧,我帶你去個好地方。”
志皓已經有點倦意,卻不好意思開口,只得一壁跟了他走。
剛入夜的JAZZ吧裡尚沒有幾個客人,舞臺的一角有人在吹薩克斯風,大概也是在練習,吹吹停停。靳辰剛進門,就聽到有聲音在喊:這裡。
志皓順著聲音看過去,正看到那金髮少年展顏一笑,果然蓬蓽生輝啊……他心中感慨。
靳辰笑嘻嘻走過去,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