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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開始帶著微笑行動了,就從四年前的那個夜晚開始,那天夜裡我除了做了一個夢,想明白了一件事,掉了幾滴眼淚之外,還用虛弱的手為伏在我床頭的母親拔下了一根白髮,兒子是早就想這麼做了啊,老媽……
大約一個月後,我就出院了。此時,我必須處理一個官司,毫無疑問,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我砸了酒吧,打了人,當然得有個說法。對於此,我毫無怨言,不再像父親一樣憤世嫉俗地保持沉默,而是老老實實的合作:學校方面我寫了檢查,老師和同學微笑著恕我無罪了,本來要半年才能撤銷的警告處分,兩個月就離我而去了;法院方面,我認罪伏法,向光頭男賠了不是和醫藥費,那位大哥也不是小氣人,終於一笑泯恩仇了。酒吧老闆也算仗義,沒有敲詐勒索,不過我倒是免費為他打了三個月的“志願工”,就算社會實踐了吧……
在學習方面,我深思熟慮,終於做出了一個被整個宿舍唾棄的決定:俺要做個好孩子,繼續深造,要考一個名牌大學的研究生!跨個專業跨個學校,可跨啥呢?我是學新聞的,就跨世界文學吧,不然豈不是白煞了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