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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不安全,容易失竊或者毀於火災,可將錢財存放到郡治的教堂中去。
錢財放進教堂金庫之後,教會會替儲蓄者保證錢財安全,即便錢財在教堂中因被盜或火燒受損,也由教會等額賠償。
教堂內的神職人員接到存款後,會給儲蓄者開具一張被稱之為聖劵的單據作為憑證。將來若急著用錢交易,可到教區任何一座郡治的教堂出示聖劵,用聖劵上記錄的數值換取同樣數量的金錢。
同時,欒奕還在去歲年末由欒家商會牽頭開辦的濟南、青州、兗州商賈峰會上,與三地82個商家達成了一致——聖劵問世後,可在這82個商家旗下任意一處產業中,充當等面值的金銀銅等硬通貨幣,直接用來消費。未來的一段時間裡,欒奕還會陸續說服其他商家,爭取讓聖劵也能在他們的產業中用來消費。
如此一來,聖劵就具備了最初始形態的紙幣功能,而教堂則具備了銀行的職能。
眾所周知,紙幣的出現對於促進一國一地發展,作用是空前的。
在過去的商貿活動中,大漢國因金銀儲量不多,所以在民間主要以銅錢作為交易的主體,而銅錢作為一種廉價的本幣在很大一定程度上給貿易帶來了不便。
舉例而言,就說現在一畝土地的市價是60貫錢,相當於60000枚錢。
60000枚五銖錢,重量自不必說,得裝一大袋子。
最普通土地交易尚且如此不便,更何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