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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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你呢?好沐優,乖沐優,女人的青春很短暫的,你不要太不在乎。”
“我……其實……”方沐優想說些什麼,最後還是吞進了肚子,卻跑出來一句,“小夕,對不起,我錯了。”
“嗯,知道錯就好。對了,下次碰到心儀的男人,一定要最先告訴我,我還是會幫你的!誰讓我們是好姐妹呢?”
“……”
多少次了,方沐優想把常夕按住,然後告訴她:“你聽著,你給我坐好,乖乖聽著!我……我愛的人是……對,我愛康喬!你愛了他多久,我就愛了他多久!你明白了吧?”她又覺得這樣的話會傷害常夕的,所以還得加幾句,“雖然我愛他,可是,我沒想過要和他怎麼樣。小夕,你要相信我,我不會打擾你們的……”
既然不想打擾人家,為什麼還要告訴人家呢?於是,生性藏不住話的方沐優硬是將這些話藏了許多年。甚至當常夕要和劉之雙結婚的時候,方沐優近乎癲狂了。
她覺得自己已經愛到某種境界了,也就是傳說中的“只要你過得比我好”的境界。
這個夜晚,她的雙人床照舊是大得離譜。她翻了十個跟斗,做了一百個仰臥起坐,默唸了兩遍“單身女子守則”。害怕明天早上會有黑眼圈,她又開始做面膜。敷上面膜後,她終於來了點睡意。不幸的是,這睡意不持久,她的思緒仍然不能控制地飄來蕩去,嚴重影響著睡眠。
她在作一個推論:常夕曾是康喬的女朋友,現在嫁給了劉之雙;那麼,常夕是有家庭的女人了,而康喬現在成光棍了;那麼,我沒有男友,康喬也沒有女友;那麼,我得出的結論就是,我可以愛他了。
她要去愛他了。
面膜做完後,她在鏡子前看自己的臉。神采飛揚,明眸流轉……還好,她的青春都在,沒有逃跑。
就是這個剎那,她想起他的話“我要過一些自由的生活”。她不明白這個“自由生活”到底是什麼,不過單身的滋味是不好受的,這一點,她希望他能早點領悟。如果他暫時無法領悟,她倒是能等他。
她一時覺得有點感動,是被自己感動的——方沐優,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你這麼偉大的女人呢?
凌晨3點,她躺在大床上哭泣。她的淚水來勢兇猛,剛剛做完面膜的俏臉蛋馬上就被淹沒了。
方沐優忘記了“單身女子守則”的第二十四條,那條守則上明確寫著——沒有任何事或任何人重要到需要你過了半夜12點還苦想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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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戀人是一把細軟黃沙(1)
合久必婚,還是合久必分,這是個問題。
1
打造最浪漫的攻略。
從法國、義大利、希臘到梵蒂岡、摩洛哥。
歐洲行十一站五國,全程十七天,將浪漫和愛情進行到底。
這是常夕在一本時尚雜誌上看到的廣告語,儘管她很清楚廣告語的可信度不會太高,可她仍然拿了雜誌去找康喬。
“很好啊,十七天,還能遊玩五個國家。”
“那我們去吧,康喬……我很想去。”
“沒看到人家寫的是蜜月旅行嗎?我們又沒蜜月。”
“那我們結婚吧?”
“你說什麼?”
“結婚哪,像其他戀人一樣,相處了一段時間之後,就步入神聖的婚禮殿堂。我們在一起快五年了呢……”
“我現在還不想結婚。”
“你一定是不愛我了……”
“這個和愛不愛沒關係。”
於是,正如劇情發展,他們開始吵架。
他們之前也吵過架,卻沒有這次那麼激烈。溫順的常夕把康喬的手機砸到牆上,摔門而去。
扔手機的事情,很讓常夕後悔。也許手機就此壞了,他不能給她打電話或者接她的電話。或者,她也可以打到他家裡去,可是她不太喜歡和他的父母講電話。再或者,她可以打到他公司去,可是她覺得這樣做會讓她丟份。
這個晚上,她一直在等他的電話。久等不來,她和父母撒了謊,說方沐優生病了,她給送點吃的過去。
方沐優在灣城孤身一人,常家兩位長輩都很關切她,每次常夕用方沐優當藉口,一般都能瞞過他們。
她走出家門,路過了還沒打烊的手機賣場。她忽然想:給康喬買一部手機吧,反正他那手機早就該換了。她用十分鐘的速度買了一部手機,作為賣場的最後一位顧客,老闆親自出面給打了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