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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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散步,我們在路上碰到個盲孩子,當時我因為可憐他而軟弱地哭起來:所有的五顏六色都看不到,那簡直是生不如死吧。可是,我哭完了從眼縫裡一看,他卻在笑!手裡摸著一個大氣球,因為氣球的新奇手感而高興地笑!
所以,我就是想這樣告訴你,親愛的爸爸,現在我就好比是那個盲童,你不要可憐我,我有我的大氣球!事情簡單得像小學數學題:我犯了錯兒,於是就是個死。誰不會死呢?誰又能說清楚,怎樣死、為了什麼去死才是最好的呢?每個人的死亡,看上去皆是偶然而荒誕,但歸根結底,必是死得其所——
我並不後悔,我體驗了世間最美的,然後,因為這種美,我不得不去送死。
此刻,死亡倒算不了什麼,我只是替你和媽媽難過,那個詞,判決書上所寫的,“聚眾*,*少女”,一定讓你們覺得很可怕吧,臉都沒地方放了,門都不能出了,都跟人沒法說話了。我知道你們,特別是爸爸,一向都是那種體面尊嚴的樣子,為人師表、道德文章,傍晚在圖書館外繞著圈散步,矜持地只跟熟人點頭招呼……
唉,就為了你們還能夠像從前那樣,我真希望我是用其它方式死去的!比如,被汽車撞死,游泳抽筋溺死,得急性腫瘤病死,被強盜失手殺死,總之,怎樣死都好,就不要是因為“耍流氓”而被槍斃死。但是,沒辦法了,我偏偏就是這樣下作的恥辱的死,把你們所有的臉面都給毀了——為了我的這種死法,我很抱歉,抱歉到大於死亡本身。
搖搖晃晃的敞篷卡車,以均勻的速度行駛,帶著慢鏡頭般的美感,這幾乎讓我分神、陶醉。遊街時,有一陣子,我被街景所吸引——大部分街道,我都似曾相識,畢竟這是我從小玩到大的南京城。陽臺上用竹竿串著小孩子衣服,店鋪前用毛筆手寫的優惠廣告,馬路邊上的水龍頭在漏水,一張破報紙給風吹起來,倒在地上的破腳踏車。真奇怪,這些雜亂而無聊的街景,我竟是覺得很好看,看得興致盎然,眼睛都捨不得眨。多漂亮多有生機!
我旁邊的一個傢伙,另一個“現行流氓”,哭得靠在我身上,褲襠都溼了。看我似乎無動於衷,有人用什麼東西從後面敲了我一下,含含糊糊罵了一句:白生白養的小畜生!死到臨頭還要裝相……
哦,不是裝,這種時候,裝給誰看?有什麼必要裝?事實上,我也曾一眼不眨地向人群裡眺望,我知道你們一定不會在裡面,可是我還是要看,在黃豆粒那樣大小的臉上,一張張臉盲目地看過去……也許我不是在找你們,我在找另一個人,但我同樣知道,她也一定不會來,所有與我有關聯的人,都不會來。我註定要讓陌生人瞧熱鬧,讓他們無動於衷地看著我去送死。也好,乾脆、利落。
不過,那些人的表情,準確地說,其實沒有表情,只有嘴巴,他們的嘴巴全部張得大大的,老遠,我就能看到一張張空洞的嘴,好像他們不是用眼睛,而是在用嘴巴在吞噬熱鬧。那嘴巴,除了飢餓,還流露出不可思議的懷疑,似乎不能夠相信,我們這一排看上去蠻年輕蠻整齊的小傢伙,真的馬上就要去死,變成孤魂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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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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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丹青把手伸向斯佳,下面的事情,幾乎很難清晰地描述。實際上,下面發生的一切,或許應當算是一場接一場的搏鬥,他在與他自己鬥,她亦與她自己鬥,他與她相互間鬥,他們一起跟他們以外的世界鬥。
有那麼一刻,他與她之間,距離十分之漫長,像是永遠無法抵達,丹青的手在半空中,艱難地移動,如負千鈞——他拼命地想縮回來,停止對她肉體的迷幻錯覺。但是可能嗎?他似已凝固成畫布上的顏料,要停止這一切,等於是讓人物從畫布上走出來——不可能的。他如中魔咒,不能自已。終於,他抵達她了,他的手不偏不倚,非常下流地放在斯佳的胸部,隔著那件薄薄的小棉布開衫,他與她達到了無限接近。
他膽大包天地看住她的眼睛,她也看著他,一直地看著。丹青短暫地停在那裡,像吃到第一口糖的孩子,假裝還沒有開始,因此便永不會結束。
但他為什麼不能就此停住,他難道不怕被這蜜糖給嗆著嗎?啊不,他之所以最終沒有停下,只是因為她,那斯佳半乜著眼兒,正一動不動地瞧著他呢。她在用眼神為他點燈、為他引路,她在鼓勵他!也可能,與此同時,她也在跟自己的意念搏鬥——是把眼神抬起,還是垂下;是把身子側過去,還是保持不動,那短暫而漫長的微妙一瞬,任何一個細小的動靜,都會徹底改變事件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