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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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鎮。
斗篷被風捲起,他拉好兜帽,沿鵝卵石馬路朝舊衣販碼頭走去。由於劍帶總有滑落至腳踝的危險,因此他不得不邊走邊注意往上提。他始終走在狹小陰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隻貓都讓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處是遊蕩的貓兒。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軍團的成員,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計。伊蒙學士沒了力氣,而吉莉即使沒受悲傷的打擊時也很無助,但戴利恩不一樣……不,我不要把人往壞處想。也許他受傷了,所以沒回來。也許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運河裡。每到夜晚,刺客們身著華麗的服飾招搖過市,他們攜帶細長的佩劍,急切地想證明自己。有些人可以為任何理由開打,有些人則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來脾氣暴躁,管不住舌頭,尤其是他喝酒的時候。歌唱戰鬥並不代表他擅長戰鬥。
雖然最好的酒館、客棧和妓院都在紫港與月池附近,戴利恩卻更喜歡舊衣販碼頭,因為那兒的顧客會講通用語的比較多。山姆沿綠鰻客棧、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這些地方表演。一無所獲。霧宅外泊著幾條等客的蛇舟,山姆試圖詢問那些撐船手,有沒見過黑衣歌手,但無人聽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可能他們裝作聽不懂。納波橋的第二個橋拱下有間骯髒的小酒館,最多隻能容納十人,山姆朝內張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髮,一個金髮。黑頭髮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麼。“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著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麼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麼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噁心,”金髮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令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髮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髮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著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為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著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著大靴子,頭髮又髒又亂。“快樂碼頭裡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著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髮刺客嘲弄。他的黑髮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麼。“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給他吧。”
“別脫斗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著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裡哦。”金髮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髮刺客說了些什麼,然後兩人互相竊笑著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隻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裡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隻。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