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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西屋。
李燕知道她媽說的火勺兒是一種盤子口大小的圓餅,味道跟厚實又香又哏的廣東餅差不多,只是要薄要好咬得多。那會的麵食零嘴兒就那麼幾樣,遠沒有後來的品種繁多。細長而嚼勁兒十足的麻花和這種一毛二分錢的火勺,深深的佔據著她兒時對面點的記憶,直到很多年後都記得那種獨特的味道。
木頭拉門的碗櫃是蓋房子時新作得,還透著一股沒有散淨的木料油漆味,三層的隔檔上面放置乾淨的碗盤,中間放剩菜剩飯,下面最寬敞擱鍋盆。十個火勺整整齊齊的碼在一起,用個白塑膠袋裝著放在個空盆裡。
李燕解開口袋,那種特有的烘焙香味散了出來,覺得肚子更餓了,吞了吞口水,掂量了下自已的能力,不再遲疑的拿了兩張出來,把剩下的繫好關上碗櫃門。
正好這會兒吳芝蘭喂完了豬從外面進來,看見她手裡的東西,拉長了臉道:“一下拿兩個幹什麼,吃一個還不行啊?”
李燕小眼珠子一轉,把右手往前一伸:“奶,我沒要自已吃,這是給你拿的。”
吳芝蘭愣了下,臉色稍緩和了些:“行了,我不吃,放回去吧。”
“奶,你嚐嚐,這火勺可好吃了,我不騙你。”小手一個勁兒的往前送。
再嚴厲的老人對待孫女兒這麼孝順也會覺得窩心,吳芝蘭常年板著的臉孔正在慢慢龜裂,粗糙乾裂的手掌往衣服上蹭了蹭就要去接。剛伸出手的工夫,就被人半路給截了。
“你奶她不吃,拿給我。”
李燕扭頭看向這半路殺出的程咬金,不是別人,正是她媽嘴裡好吃懶做,沒事兒就東街(gai)串西街(gai),淨跟老孃們搞破鞋的她爺爺李武昌。
從自已老婆嘴裡搶來的火勺,李武昌吃得倒挺香,回到東屋脫了鞋往炕上盤腿大坐,就問吳芝蘭:“什麼時候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