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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的,也沒有期望我能有多好成績。就這麼說定了,我去跟他們說。”
萬零結束通話電話,估計是去找父母了。沒過多久,沈信就接到萬零回過來的電話,說是她的父母已經同意。
於是第二天,以沈信為首的一眾人等,就以觀光旅遊團的形象浩浩蕩蕩奔向新加坡。萬零出現在沈信等面前時,赫然是一副旅行家的打扮,一身運動裝,背個行軍背囊,倒也有點英姿颯爽的氣勢。不用說,眾人很快都喜歡上這個可愛的女孩,爭著寵他,反倒是沈信被晾在一邊。
(第五十六章 完)
第五十七章 遭遇歌迷
到達新加坡已是晚上,溫馨親自接機,不過考慮到雖然旅程不長,但飛行總是會讓人疲累,而且第二天還有的忙,她送眾人到酒店後就離開了。任務﹑完成,以及街舞小子,一進酒店就不肯出來了,他們不是第一次來,遊玩的心情並不迫切,而且也要考慮明天的事情。
只有萬零,帶著初抵貴境的獵奇心理,怎麼也等不到第二天,興致很濃地非要拉沈信出去遊逛一番。沈信一方面不想違逆萬零的心意,另一方面也對新加坡頗為好奇,加上他本身沒有疲勞這種事情,也就欣然答應了。
老實說,自從飛車事件後,沈信對娛樂媒體的警惕心大起,什麼時候也很小心,他不想再因為意外成為娛樂頭條。不過這次因為身處異地,警惕心不免有所減弱,而且,他遇到的也不是娛樂記者。
信步走出酒店,沈信和萬零漫步在夜幕下的新加坡街頭,兩人都是第一次來,而新加坡的夜景也很有特色,一時間兩人都是興致盎然,樂在其中。
走不多遠,兩人拐進了一條繁華的商業街道。雖然是晚上,但街道上燈火輝煌,儼然有不夜城的風采,人來人往,熱鬧非凡。往來的多是青年男女,更多是情侶模樣,倒也是值得一觀的養眼風景。
沈信還沒有這種逛街的經歷,感覺上倒也頗為新奇。而萬零則跟所有的女孩子一樣,看到什麼好玩好看的東西都要駐足觀賞把玩一番,沈信也不覺得煩,反而像一個寵愛妹妹的大哥一樣,萬零想幹什麼都依她。不過,萬零賞玩歸賞玩,每當沈信問她是不是要買點什麼東西,她卻總是搖頭。
兩個人興高采烈地走過半條街,心情都很愉快。
“沈信信。”一個陌生聲音忽然在沈信身旁響起。
下意識回頭,沈信馬上知道事情要糟。
果然,他一回頭,馬上就被周圍的青年男女包圍了,沈信這個名字彷彿有一種魔力,那個估計是沈信歌迷的人開口一叫,馬上應者如雲,沈信這時再叫後悔,可就來不及了。
“真的是沈信嗎?不會吧?他怎麼會來新加坡?”
“你也太孤陋寡聞了吧?你沒聽說嗎?溫馨馬上就要開演唱會了,他是特邀嘉賓。”
“哦,他本人看起來比照片和電視要帥多了,這種風采,根本是照片和電視沒發展現的。”
“哪個女孩又是誰?不會是沈信的女朋友吧?”
一眾青年男女圍住沈信和萬零後,馬上嘰嘰喳喳開始評頭論足起來,讓沈信哭笑不得。而到最後,身份鑑定告一段落後,眾男女齊聲要求:“沈信,我們是你的歌迷,給我們籤個名吧。”
沈信暗暗叫苦,原因卻與其他明星不同,他從不認為給歌迷簽名之類的是苦差,單單是他一個人,他簽上一整天也無所謂,只是如此突如其來的遭遇,卻會讓萬零的遊逛計劃泡湯了。
不過看萬零的神色,倒是一點也不覺得這件事有什麼不好,反而很有趣地看著眼前的場面,甚至還推波助瀾地遞給沈信一支簽名筆。那大概是她準備讓溫馨簽名用的,不過沒想到居然用在沈信的身上了。
以沈信的修為,自然可輕鬆擺脫這些歌迷,但他卻不想讓這些熱切期盼著的歌迷傷心,而且他們的要求也不高,不就是一個簽名嗎?既然萬零都沒意見,當然要滿足了,沒有了歌迷,哪來的歌星?
沈信接過萬零手中的簽名筆,開始為歌迷簽名。只見他筆走龍蛇,運腕如飛,連續在不同的物件上籤下“沈信”二字。得到簽名的歌迷又是一陣歡呼,一陣驚歎,自然是為沈信漂亮的書法而驚訝。沈信一邊帶著迷人的微笑為歌迷簽著名,一邊不無自嘲地想道:“這倒好,自從來到這個世界之後,一直沒有時間練習書法,今天就算是複習一下基本功吧。”
沈信算是想得開了,但簽完名後,歌迷仍戀戀不去,也不免讓他有點急了。
“這是我妹妹。”將萬零介紹給眾歌迷,一解歌迷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