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2/4頁)
冬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就感覺喘不過氣來。
在那之前,分明是可以的——直到再次想起那首歌,直到看見歌伎打扮的京子踩著木屐走向她。
阿燈小姐……是阿燈小姐的詛咒嗎?是她親手殺了她所得到的報應嗎?
那個冬日的夜晚,是她拿著燈到走廊裡,而後將它滅掉,以此作為暗號,才讓潛伏在附近的新撰組明瞭“時機已經成熟”。
她背叛了那個將她待得比親妹妹還親的阿燈小姐。她的同伴殺了阿燈小姐的未婚夫,奪走了她本該擁有的幸福,而她,奪走了她的生命。
是因為這個原因嗎?所以她一旦將自己放到沖田總司的位置上,就只能像那個時候一樣化身成地獄的修羅。
原先的殺人,只是為了替阿步小姐報仇,看到那些被自己出賣的人在眼前死去,她還是會覺得恐怖;然而後來,卻漸漸習慣了,麻木了,甚至還會被血激起戰鬥的**了。彷彿她天生就是壬生狼的一員。
沖田先生救了她,沖田先生明明生了那樣嚴重的病還依舊要求戰鬥,那麼,就讓她成為他的劍。
不,不會是這樣的。
畢竟那是善良的阿燈小姐。
她臨終前還希望她能夠“從那個世界裡逃走”,現在她真的從那裡逃走了,如果是阿燈小姐的話,應該會祝福她……呵,祝福。清光嘴角露出嘲諷的一笑,她殺了阿燈小姐,竟然還理所當然地要阿燈小姐祝福她。
她,真是太貪心了。
可是,真的要放棄演繹沖田先生的機會,讓別人去扮演他嗎?
不要,絕對不要!
那麼,這一星期,她,要怎麼辦才好?
怎麼辦才可以搞清楚為什麼自己只可以扮演作為壬生狼存在的沖田先生?
這樣想著,清光的腳突然觸到地板上的手機。
清光跳下窗臺,撿起手機,若有所思。
曾經一本雜誌上有一段話,說的什麼倒是不全,不過卻問了一個問題:你的手機裡,是否有可以在深夜還能打擾的人。
清光的手指拂過螢幕上不多的名字,水野奈奈小姐,英南,手塚國光。
清光撫摸著後兩個名字,輕笑一聲,倦怠地將手機扔在床上。
——沒有可以打擾的人,就必須覺得悲傷嗎?就必須覺得自己很可憐嗎?
她什麼時候變得這樣需要依賴別人而生活了?
在這個時代生活久了,不知不覺就變得軟弱起來了嗎?
不想死,就只能靠自己去戰鬥。沒有誰有義務去保護另外一個人。
同樣,凡是想要得到一樣東西,也必須靠自己。
她不是,不是“成功”地用自己柔弱的一面和咄咄逼人的態度“騙到”了手塚國光嗎?
努力想……
究竟應該怎麼做?
……
或許,解鈴還須繫鈴人。
——如果自己已經習慣了成為壬生狼的自己,那麼,想要擺脫這個習慣,也只有同樣的方法。
“只有更加了解夜晚的深刻,才能明白黎明的彌足珍貴。”
沖田先生曾經這樣對她說過,他還問她。
“清光,我們這樣蟄伏在黑暗裡,究竟是為了什麼,你明白嗎?”
轉眼看看窗外的夜空,清光霍地起身,抓起牆上掛著的木劍,拉開窗戶,一個撐手跳就翻越了窗臺。
輕盈地降落在一外的草地上,清光略一定身,望了望天上的孤月,而後頭也不回地奔跑,沒多久就消失在了街口。
她的房間,窗戶大開,窗簾被風吹起,嘩嘩作響,一如歌伎起舞時盈盈的下襬。牛bb小說閱讀網
包治百病俱樂部
清光走在黑暗裡,呼吸著暗色調的空氣。
似乎就稍微覺得安心了一點。
空蕩蕩的街道的兩邊,店鋪都已經關門。然而從這條路一直走下去,在下一個巷口左拐,穿過許多堆滿了散發腐臭氣味的垃圾,就可以看見燈光。
流浪的貓狗們尖叫著退後,露出獠牙和警惕的眼光。
燈光刺進清光的眼裡,而伴隨著燈光一同到來的,是嘈雜的音樂聲,依稀還分得清楚架子鼓的節拍和主唱聲嘶力竭的喊聲,然而更多的卻是人群裡的穢語和尖銳的口哨聲。
從一邊的梯上下去,在梯口的一面破鍋上,清光按下拇指。
這一棟廢舊的老,底下竟然是貌似飛車黨暴走族們的集結地,更有許多流浪樂手在此登臺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