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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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花園。隨處可見的國徽我感覺是那樣的熟悉而遙遠,遙遠地彷彿和我隔著幾個世紀一般。想想也不奇怪,對於外出打工的人來說,工資是由我們所打工的臺資、港資企業發放的。我初中時入的團組織關係,早就隨著學業的結束而結束了。也就是說,在我決定外出打工時,我便中止了我的政治生命。一個外出打工的人,是不可以入團、入黨乃至從政的。雖然我懷著強烈的愛國愛黨之心,卻也無法向黨組織靠攏半步!因為工廠不可能發展我們入團、入黨,一個沒有任何靠山的高中畢業生,更不可能報考形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公務員!我忽然有一種極強烈的感覺,我被誰拋棄了!
想到這裡,我苦澀地搖搖頭。現在問題的關鍵是,麗娟被搶了一萬元錢,我們是來做筆錄的。我真恨自己總是有這麼多不切實際的想法,我為什麼不能忘記我來東莞的目的?我為什麼不能丟掉我的理想?我為什麼不能象麗娟和李梅她們一樣,安安穩穩打一份工,好好找一個條件相當的男孩過日子呢?
大約並不是什麼重要案件,筆錄時警察並沒有把我們三個人分開。只是在筆錄完成後,麗娟焦急地問了句:“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能破案?”
警官輕描淡寫地說:“你們先回去吧,有訊息我們會通知你的。”
麗娟還想說什麼,但看著警官不耐煩的眼神,只好訕訕地閉了嘴。
回來的路上,停止哭泣的麗娟便開始埋怨陳剛不該去接那個電話,也不該為了回家炫耀買那個破手機。陳剛開始的時候還隱忍著,並沒有發作。誰知,麗娟越數落越不象話了,甚至說到不回家訂婚了!
當著我的面,陳剛的臉色漲得通紅,最後再也忍不住了,生氣地說:“你想回家也回不成了!剛才那個電話就是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