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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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戶口的“黑戶”。所謂黑戶,大多是農村超生的孩子,因為交不起錢,政府不給報戶口,有些因此連學都沒法上。
這16億人口中,城市人口僅有3億,這3億人口對只生一胎政策執行得比較徹。但這並不是說城市人素質就比農村人高,而是因為他們都捧著所謂的“金飯碗”的,若生多了,便有丟 “金飯碗”的危險;最重要的是,這個“金飯碗”是終身制的,不但在職時政府給予很好的醫保、住房公積金、人身保險等等待遇,就是退休了,也有非常充足的養老保障。
而13億農村人口呢,更多地承受著幾千年重男輕女思想的禁錮。若是沒有兒子,不但要被人罵作絕戶頭,等自己老了,做不動農活了,女兒又嫁出去了,生活就成問題了,說不定什麼時候死的都沒人知道。再說了,若是女兒有錢有勢還好,若是沒錢沒勢的,連自家都顧不了,哪有錢去贍養父母?
我非常非常不明白,總是看到媒體在聲色俱厲地譴責農村人思想頑固、多子超生、流掉女嬰,為什麼不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貧窮、醫療和養老保障等等問題呢?
媒體不是常說嗎?從法律角度上講,天賦人權,人人平等。公務員和農民,都是國家的公民,只是社會分工不同,在人格上完全平等。可問題的關鍵是,為什麼人格上完全平等的人,在退體以後,一個可以享受養老保障,有退體金,一個在喪失勞動能力後,卻什麼也沒有呢?如果再不多生孩子贍養,難道只能眼睜睜等死?事實上,即便多子,因為貧窮,幾乎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農村老人,只要生病了,也只有等死的份兒了。
我不知道,這種花兩萬元就可以生孩子的規定,是地方政府規定的,還是有關政府規定的。如果是前者,那麼這錢最終流向了哪裡?如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