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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價。 轉讓契約上伊琳·蘇爾曼的名字已經簽好了。唐·奧其要嫻泰裝扮的“伊琳”重新簽字,他解釋說他必須親眼目睹簽字方可蓋章。嫻泰猶豫了,說她還得再考慮一下。唐·奧其後來告訴警方:“她沒有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她說她的駕駛執照和護照都丟了。”唐無法確認喬裝打扮的“伊琳”是否就是嫻泰,但他肯定肯尼就是那位“溫先生”。 第二天,嫻泰冒名伊琳·蘇爾曼打電話給另一位公證員諾莉·斯韋尼,請她到蘇爾曼大廈的1B房間做公證。諾莉一進門就被那些精美的傢俱擺設和豪華的氣派所吸引,她後來承認,她並沒有注意到“伊琳”是否真的簽了字。但是她記得那位擁著絨毯坐在床上的老太太的眼睛是黑色的,和嫻泰一樣。而真正的伊琳·蘇爾曼卻有一雙棕栗色的眼睛。 在接下來的兩天裡,嫻泰一邊打電話讓思坦利·帕得遜來紐約,一邊給肯尼開了一張購物單,其中列有注射器、醫用手套、黑色超厚垃圾袋、一卷繩子、一條浴室用塑膠布簾等等。
謊言織就的夢(16)
和許多犯罪分子偏愛節假日一樣,嫻泰和肯尼把作案時間也挑在獨立節後的星期天。只是萬沒想到,他們也在這一天陰差陽錯地永遠失去了自由。 1998年7月5日,嫻泰和肯尼在紐約被捕時,警方只向他們出示了猶他州的通緝令。不過兩位凱梅斯的律師們卻不以為聯邦調查局和紐約警署這次規模不算小的聯合行動,僅是為了一張1萬多美元的支票。嫻泰估計自己大概一時半會兒出不去,但肯尼唯一的前科,就是一年前在佛羅里達的那宗結夥搶劫案。於是在被收監的第一個晚上,嫻泰用她在獄中能找到的唯一的紙——衛生捲紙——給肯尼寫了一張字條。她將條子隨身帶著,伺機交給兒子。 自從7月7日凌晨那通電話把兩起各牽涉到一條人命的案子合二為一後,警方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試圖從嫻泰和肯尼的嘴裡掏出伊琳·蘇爾曼的下落。初次交鋒使老辣的偵探們明白了這對母子有多難對付,無論他們如何軟硬兼施都無法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嫻泰對幾乎所有問題的回答都是“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或“我現在無法提供答案”。警方估計伊琳也許還活著,只是被綁架到了什麼地方。他們想方設法企圖打動嫻泰、肯尼的惻隱之心,幫助救出老太太,沒想到這兩個鐵石心腸的傢伙根本就無動於衷。 那天辦案人員唯一的收穫,就是截獲了嫻泰準備交給肯尼的那張手紙條。其實這在當時還算不上什麼收穫,因為條子上那些密碼式的縮寫和暗語使警方根本不知其所云。辦案人員花了兩週的時間才把那段簡訊息“破譯”出來。比如IS(意即“是”)這個最簡單常用的英語單詞之一,在嫻泰和肯尼之間代表伊琳·蘇爾曼(Irene Silverman)兩個詞頭字母的組合,即縮寫。嫻泰以為肯尼很快就會出獄,她在字條上關照兒子說,切不可洩漏有關蘇爾曼大廈的天機;林肯車裡的棕色提箱裡有2萬美元的現金,把東西取走後再向警方報警說車被偷了;要提防被人跟蹤;重要的檔案要收藏好或交律師保管等等。和手紙條夾在一起的還有一張小紙片,上面寫著“PALAZA43280”。 嫻泰沒有想到的是,林肯車已經到了警方手中。當天下午,法院的搜查令一經簽發,犯罪現場處的警官埃德·瓦拉斯就開始徹底搜查林肯。他前後花了整整32小時,其工作之細緻,連車裡的一隻死蛾子都列上了報告的清單。堆放在車後座的重要物品有:一隻裝電子槍的空匣子,一張4月下旬在佛羅里達購買電子槍的發票,一瓶粉紅色的麻醉劑或蒙汗|藥,一支未啟封的注射器,一盒|乳膠手套,15本筆記本,一臺電腦,一副塑膠手銬,一瓶防身噴霧劑,一臺小型錄音機及若干磁帶,一套精密監聽裝置,若干佛羅里達州、內華達州和猶他州的車輛牌照,一瓶烈酒,一隻棕色提箱,內有2萬多美元現金,一支9毫米格拉克手槍,幾副練習射擊用的耳塞,一匣子彈,若干首飾,幾張空白的社會安全卡、委託授權書表格和房地產過戶表格,一張有伊琳·蘇爾曼簽字的蘇爾曼大廈月租收據,以及和收據夾在一起的幾大張練習伊琳簽字的紙,一份有偽造的伊琳·蘇爾曼簽名的委託授權書,兩張向紐約市財政局繳納蘇爾曼大廈過戶手續費和預付財產稅的支票,支票日期為1998年7月2日,金額分別為1500美元和5600美元,一張在拉斯維加斯僱傭裸體女傭的合同,此外還有十幾頂假髮套,其中一頂紅棕色的,與伊琳的頭髮顏色和髮型相仿,還有與伊琳物品相似的紅框眼鏡和睡袍睡帽。 車的後廂幾乎是空的,只有一條兩米多長的黑色行李袋。埃�德·�瓦拉斯一米八的個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