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爾的那個悲慘的夜晚到底發生了什麼。本案從一開始就是一個謎團。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證據的出現才能幫助我們澄清事實的真相。” 此時的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貧如洗。愛德華·雷立說,他仍然對赫普曼的無辜堅信不移,但是沒有錢就一切免談。於是,羅伊德·斐歇爾代替雷立成為被告方首席律師,他與原四人律師團中的弗裡得利克·玻普繼續免費為赫普曼辯護。同時,安娜·赫普曼帶著剛滿週歲的兒子蒙菲爾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區,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審判是一宗冤案的人們一起,以各種方式為本案的上訴募捐。一戰之後,德國因挑起戰端而遭到世界輿論的譴責,美國人中反德情緒十分普遍。也許由於這個原因,德裔社群的人們認為,赫普曼和他們一樣,也是種族歧視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終堅稱自己與林勃幼童綁架案毫無關係。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對記者說:“我從未見過林勃家的孩子,也從未收受贖�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絕對無辜的。”另一次採訪中他說:“即使他們現在對我說,只要我將事情和盤托出他們就赦免我無罪,我也無話可說。因為我已經告訴了他們我所知道的一切。” 《紐約時報》記者遠渡重洋,到德國採訪布魯諾·赫普曼70高齡的老母。老太太說:“我知道我的兒子是無辜的。但林勃希望這樣的結局,於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願發展。” 其實不少業內人士也有同感。查爾斯·林勃上校在為時33天的庭審中天天到場,這無疑給陪審團施加了極大的壓力,使他們幾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決。法官托馬斯·特理查在主持審理本案的過程中明顯的語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的不盡職,都使得赫普曼難以獲得公正的審判。基於這種種理由,赫普曼新的兩人辯護小組開始了為期一年的上訴。案子被依次遞到新澤西州上訴法庭和聯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駁回。赫普曼的死刑執行日期隨之一推再推,這時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
赫普曼有罪(13)
作為最後的努力,羅伊德·斐歇爾和弗裡得利克·玻普於1935年12月23日將本案遞交新澤西州赦免法庭,以圖把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當時的州長豪諾得·霍夫曼是該庭七名成員之一。1936年1月11日,赦免法庭以六比一否決了被告律師的申請,唯一的一張贊同票是霍夫曼州長投的,他的理由是,一本案不可能是一人所為,二輿論對本案的影響過大,用他的話說,是“報紙審判和裁決了赫普曼”。 此時離赫普曼的死期只剩下幾天了。豪諾得·霍夫曼親臨牢房探視,在與赫普曼一席長談之後,他決定利用手中的許可權再次推遲赫普曼的行刑日期,並宣佈將親自主持本案的重新調查。霍夫曼說他的目的只是希望案情能大白於天下。孰料此舉竟遭到全國人民的反對,各地報紙爭相撰文譴責新澤西州州長的倒行逆施,霍夫曼的政治對手們甚至準備伺機對他進行彈劾,可想而知,調查工作阻力重重。更糟糕的是,霍夫曼為該項調查而起用的首席助理、警探長埃利斯·帕克在辦案過程中因涉嫌綁架逼供而被捕。結果豪諾得·霍夫曼不但沒能拯救赫普曼,反而斷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在州長連任競選中敗給對手。 1936年4月3日晚8點47分,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在電椅上被處以死刑。 多年來,美國的司法界和法學界一直在爭論,林勃…赫普曼一案到底是不是一起冤案。偵破及審判過程中的若干細節和疑點被逐一提出來廣加討論,比如赫普曼的英語不行,但法庭沒有為他配備合適的翻譯,使他在證人席上常常答非所問。再如陪審團成員沒有與外界嚴格隔離,他們在一日三餐和住宿的旅館裡常常能聽到人們對本案的議論。又如在紐約的中央銀行分行兌換了2980美元贖金金圓券的J·J·福克納,為什麼警方沒有將他的筆跡與赫普曼的比較?等等。 赫普曼被送上電椅後,人們不斷地獲悉有關本案的新發現,比如有的證人是被花錢買來的,而另一些證人則遭到了威脅恐嚇;又如有的證據是人為安置的,而原始的物證卻無端消失;再如被告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庭審期間經常在午飯時喝酒,以致他下午在法庭上的表現明顯地受到影響,等等。關於本案最重要的進展當屬2000年2月,由來自聯邦經濟情報局和美國陸軍部的筆跡及檔案鑑定專家們組成的聯合小組正式確認,布魯諾·赫普曼不是那些贖金索取信的作者。但總的來講,真正對案情有價值有突破的線索卻一直沒有出現。 被人們議論最多的是被告方首席律師愛德華·雷立。在本案開庭之前,一家當時很大的報紙《紐約日報》與赫普曼做了一筆交易,由該報買斷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