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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專家阿爾伯特·奧斯波手裡。第一次奧斯波說,他無法確定這是否和贖金索取信出於同一手筆,於是又要了一些樣品。奧斯波在凌晨4點打電話告訴諾曼·西瓦可普上校,說他相信贖金索取信不是赫普曼寫的。而警方的反應是給奧斯波送去更多的赫普曼的筆跡樣品。 赫普曼一口咬定他沒有向林勃勒索贖金,更沒有綁架殺害小林迪。警方給了他一串日期和時間,要他回憶交代當時的行蹤。事隔兩年半,許多記憶都已經開始模糊了,但赫普曼非常肯定地說,有三個日子他記得很清楚。一是1932年3月1日,星期二,即查理被綁架的那天,他在曼哈頓的夢佳絲蒂公寓從早晨7點一直幹到下午5點,下班後坐地鐵到布郎克斯,再開車去安娜工作的麵包房。安娜在每週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上晚班,赫普曼便去那裡和妻子一起吃過晚飯再回家。3月1日那天晚上,赫普曼在7點多鐘到達麵包房,夫妻倆9點半左右離開後就直接回家了。第二天,當赫普曼乘地鐵到夢佳絲蒂公寓上班時,他從報紙上看到了小林迪被綁架的訊息。後來警方從夢佳絲蒂公寓查到了赫普曼那天的工作時間卡,證明他講的是實話。 另一個日子是1932年4月2日,星期六,那天晚上約翰·康頓博士把贖金交給了“墓地約翰”。赫普曼說,他記得那一天是因為那是他在夢佳絲蒂公寓工作的最後一天,而且他和他的朋友漢斯·克羅賓總是在每月的第一個週六聚在一起演奏樂器。那天晚上漢斯和往常一樣在赫普曼家玩到半夜。 第三個日子是1933年11月26日,一個操德國口音的客人在洛意斯·謝里丹電影院用5美元的贖金金圓券買了一張電影票。那天剛好是赫普曼的生日,他和安娜請了好些朋友在家裡開派對。 辦案人員同時在兩間不同的審訊室裡提審漢斯和安娜·赫普曼,他們的供詞相互吻合。 當警方問及赫普曼經常沒有工作,但日子過得似乎並不那麼緊巴時,赫普曼回答說他一直都在做股票並且手氣不錯。這點後來也得到證實。而且,赫普曼又說,他還和一個朋友埃塞�多·�費奇,一起倒騰毛皮生意,警察在他家搜出的海豹皮就是他倆共同擁有的。埃塞多·費奇於1933年12月初回德國過聖誕節,第二年3月29日因患肺結核在那裡去世。 赫普曼甚至向辦案人員承認了他是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但在兩件事情上他卻撒了謊,一是說他不曾有過犯罪記錄,二是否認他還有更多的金圓券。 警方繼續在赫普曼的住所搜查。一名警探注意到車庫牆上有一塊木板似乎與整體格局不太協調,“也講不出為什麼,就是覺得不對勁。”這位警探後來說。木板被撬開了,裡面藏了兩個小包,一個包裡是100張10美元的贖金金圓券,另一個包裡有83張。 這個新發現使辦案人員興奮不已。他們掀翻了整個車庫,又找到一個盒子,裡面裝有12個小包,共計11930美元,全部都是贖金金圓券!加上後來再找到的840美元,一共是1�46萬美元,佔全部贖金的將近三成。辦案人員認為,這就叫做“證據確鑿”了。 赫普曼對此又作何解釋呢?他給了一個警方稱之為“費奇故事”(FischStory)的說法。“費奇”與英文中的“魚”(fish)發音接近。Fish Story(魚的故事)的原意是講,一個人去釣魚回來總是吹噓他釣的魚有多麼大,但是誰也沒有親眼見到過。因為美國人釣魚只是為了娛樂,等魚上鉤後又放回到水裡。赫普曼說,埃塞多·費奇赴德國探親之前,曾在他家裡寄放了一些東西,包括一些毛皮、一個箱子和一隻鞋盒。他們當時把鞋盒放到廚房櫃子的最頂上一層,後來就把這事兒給忘了。直到赫普曼被捕前三週,1934年8月底下了一場大雨,廚房的屋頂漏水,赫普曼把櫃子裡的東西全都搬出來時,才又看見那隻鞋盒。赫普曼恐怕裡面裝了什麼不能沾水的東西,開啟一看,竟是滿滿的一盒美金現鈔。埃塞多·費奇臨走之前欠下了赫普曼7500美元,赫普曼思忖再三,覺得可以從中取走屬於自己的部分,於是他便開始使用費奇留下的金圓券。赫普曼說,這件事他從沒對安娜透一絲兒口風,只是自己悄悄地把錢重新包好,藏在了車庫裡。 辦案人員自然是不願意相信赫普曼的供詞。但當時的情形是,赫普曼在講這番話時已經被連續逼供近30小時。口齒不清,神志不清。幹警察的人都知道,在這樣的精神狀態下,幾乎無人能“編”出如此不說是天衣無縫也可算說得過去的“謊言”,何況赫普曼所言在被捕前三週左右開始使用這些鈔票的說法,和1934年9月贖金紙幣在市面上重新出現的事實相吻合。除了警方,當時沒有人知道這個情況。txt電子書分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