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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的房子、棚子、倉庫、堆放雜物的地下室,還有附近的海灘和大西洋海域,真真把貝爾赫文跟篦頭髮似地篦了一遍,但終究一無所獲。 警方綜合現場周圍各戶人家所提供的情況,根據10月30日夜晚那一陣奇怪的爭吵聲和狗叫聲,把兇殺案發生的時間定為是晚9點30分到10點之間。 作案現場分三個部分,以被發現的次序,首先是瑪莎屍體的所在地,位於莫克利家住宅西南方向大約200英尺。瑪莎臉朝下匍匐在地,身體略微左側,頭朝東,左臂壓在身子底下,頭髮浸透了鮮血,以至警探們最初根本看不出她頭髮的顏色。當臉被翻過來後,可以看到瑪莎的前額、鼻子和下巴有縱向的剮劃傷痕,這些血肉模糊的傷口裡和衣服的前襟上沾滿了泥土、草屑、小石頭碴和松針。看來,作案人是將她臉朝下拖到大松樹下的。瑪莎的褲子被扒到膝蓋以下,但身體的這一部分,即腰部和大腿,卻比較乾淨。可以推斷,兇手是把瑪莎拖到這裡以後才褪下了她的褲子。 從大松樹往北100英尺左右,莫克利家住宅的西側,一棵低矮的日本榆樹下有兩大攤血,直徑各為3到4英尺。同時在這裡還發現了那段11英寸的沾有鮮血的高爾夫球棍杆。 距此處東北方向42英尺,在莫克利家前院環形車道內的草坪中央,警方發現了少量血跡和高爾夫球棍的棍頭以及那截8英寸的棍杆。棍頭上也有些許血跡。 據警方分析,作案的過程與此剛好相反。環形車道內的草坪很可能是第一現場。作案人在這裡將瑪莎擊昏,然後拖到日本榆樹處。警方在這兩個作案點之間的車道路面上發現了有人被拖過的痕跡:血跡和被剮下的人體皮肉。根據日本榆樹下的兩大攤血斷定,此處應該是主要的作案點,瑪莎在這裡遭到了致命的攻擊。同時,從兩攤血的量來看,瑪莎停止呼吸後至少在日本榆樹下躺了半小時以上,流光了她身上差不多所有的血。從日本榆樹到發現瑪莎屍體的大松樹之間,草地和落葉上有一條明顯的彎彎曲曲、血跡斑斑的拖痕。 後來,在被害人的父親戴維·莫克利先生的協助下,格林尼奇警方從底特律市警署請來了兩名偵探。 20世紀70年代,底特律是全美兇殺案發生率最高的地方,那裡的兇殺案偵探被認為是最富有經驗的。再後來,到90年代後期,曾就職於洛杉磯警署的犯罪文學作家馬克·弗爾曼也專門研究過此案。據這些行家們的分析,兇犯把瑪莎的屍體挪到離莫克利家住宅和街道較遠的地方藏起來,說明此人就住在附近,他希望屍體儘可能晚地被發現。第一現場沒有多少血跡,表明作案人至少在最開始時並沒有想要加害於瑪莎。況且該處離街道很近,旁邊又有一盞路燈,若是蓄意殺人,決不會挑在這個地方。由此也可以推斷,瑪莎與作案人很可能互相認識。現場沒有因掙扎反抗而留下的打鬥痕跡,說明被害者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她會遭此毒手。此案發生在莫克利家的園子裡,這在很大的程度上排除了外人進入貝爾赫文島作案的可能。兇手知道瑪莎會來這裡,他極有可能跟蹤瑪莎,或者甚至和瑪莎一起走到這裡。由此得出的結論很簡單,作案人認識瑪莎,而且就住在貝爾赫文。
跨世紀的審判(5)
據此假設再往下推,高爾夫球棍就不是一件事先準備好的兇器,而是作案人隨手抄起的傢伙。更有可能的情形是,此人以前就經常隨身攜帶此物,所以他手裡的高爾夫球棍並沒有引起瑪莎的警覺。 警方很快查出,這支高爾夫球棍屬於六件套的鐵質通尼·賓納,這種老式的品牌當時在市面上已不多見。該球棍缺掉的部分,即手柄和與之相連的棍杆,總長約為20英寸。 兇殺案發生後的第一個下午,10月31日,兩名警探,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來到斯卡克爾家,朱莉接待了他們。作為兄妹七人中的老二和家裡唯一的女孩,在母親去世之後,朱莉不自覺地承擔起了許多母親的義務和責任。她告訴警察,父親這個週末外出,為了照管在萬靈節期間通常會胡作非為的孩子們,老斯卡克爾臨走前安排讓新任家庭教師肯·利托頓於昨天搬進來。朱莉還說,頭天晚上他們去了海灘俱樂部吃晚餐,直到快9點時才回家。 邁克·斯卡克爾在回答警探們的問題時說,昨天晚上9點左右,被害人瑪莎曾經和海倫·伊克斯、傑弗利·拜倫來過這裡。他們四個人一起在林肯轎車裡聽音樂,不久託尼也擠了進來。 那天下午託尼·斯卡克爾不在家。因為邁克在談話中已經告訴兩名警探,託尼是有人看見最後和莫克利小姐在一起的人,所以當盤查完畢斯卡克爾家的上下人等之後,泰德·布魯科和金姆·盧尼決定留下來等託尼。託尼直到晚飯前,5點30分左右才回來。根據當時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