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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越大。這事越明顯,就越像一個謎團,似乎答案就明擺著,可越擺弄越擺弄不清。
起先,人們也向明嬸打聽,結局往往令人大失所望。日子又如流水一般開始了,白天上坡,晚上休息,李二姐和有根在人的眼裡也慢慢像平常的夫妻一樣,不再像個謎,人們知道不會有結果,也再懶得打聽什麼。
如今,提親的明嬸已經作古,她是帶著遺憾離開這個世界的。在她心裡,至少,還沒有弄清李二姐的來龍去脈,這不是白白活了這麼多年嗎?遺憾歸遺憾,她還是在子女的目送下永遠閉上了眼睛。
記不清從哪年哪月哪日開始,李二姐居然步了明嬸的後塵,成了秀水村最著名的媒婆,而且,其名氣之大,連公社的大幹部都知曉一二。
不過,毓秀和二傻這事卻與二姐毫無關係,所以,當二姐聽到這事先是大吃一驚,繼而深感意外:“這秀水村巴掌大的地方,這就幾百口子人,居然這麼大的事情沒有透過我李二姐?”那天到公社駐地趕集,二姐再也不是風風火火地跟隨鄰人喲喝,而是買了幾樣家常菜急匆匆地往家趕,連跟人打招呼也不再有了以往的熱情。村裡人不覺納悶:這個李二姐,沒吃錯了什麼吧?
第二章 知青進村
毓秀不是貨真價實的秀水人,甚至連個外來戶也算不上。那年月,時興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響應領袖的號召,毓秀從大上海來到了這個陌生的小村莊。跟她同來的三個男知青被安置在一間閒置已久的破敗房子裡。
初到房間,把那三個大城市來的小夥子嚇得直打激靈:第一位知青剛邁進門,一隻碩大的老鼠從屋樑上跳下來,翻了個跟頭,稍一停頓,“嗖”一下子從他的腿間穿過,衝向房屋一角,立時不見了蹤影。驚魂甫定再來看看新家,簡直慘不忍睹:牆壁暗淡無光,蛛網密佈,一角堆著一些亂七八糟的什物,幾塊木板拼湊起來的大床暗示著這裡曾住過人,一張斑駁的四方桌上擺著一把帶著花生鏤空圖案的鐵皮暖水瓶,桌旁架著用油漆桶製作的爐子和一些零星的飲具,表示可以開火做飯了。
一股腐敗的氣息直衝鼻孔,跟在後面的毓秀禁不住捂了一下鼻子,連咳了幾聲。站在一旁的生產隊長“嘿嘿”地笑了笑,神態頗不自然。“你們都是大城市來的,到我們這小村莊來,會有些不習慣。這裡也沒有更好的條件,也只能這樣將就著啦。如果以後遇到什麼困難,可以來找我,我會盡力給你們解決。”說完這句客套話,又對跟在後面的幾個社員說:“這些城裡來的娃兒,乾淨的狠呢,先給他們打掃打掃,讓他們安頓下來。”說完,又朝幾個知青乾笑著點了點頭,側身出去了。
好在,毓秀只有一個人,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間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裡。儘管地方狹窄,而且,二姐家的雜物大多堆積在這個房間裡,只有一張床可以容身,但毓秀還是很滿意,至少比那三個同命鳥幸運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熱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爾,她也到男知青那裡搭個夥,更多時候,就跟二姐同桌吃飯。再加上被稱作“狗子”的女娃兒已是十三四歲的大姑娘了,還有一個好聽的名字:春妮。這麼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個伴兒。於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鋪蓋卷也搬到小套間。每到夜晚,煤油燈下,兩個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實,毓秀也只不過比春妮大兩三歲,但城裡人生活好,養得也便白白嫩嫩,讓春妮好生羨慕。毓秀說的哪怕一句非常簡單的話,春妮也會用心聽著,生怕漏掉一個字。特別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鮮感一過,也不愛跟自己絮叨,而是喜歡一個人靠在油燈前看閒書,也就知趣地躺在靠牆的位置,臉朝裡一個人想心事。慢慢地,這成了習慣。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這麼多,一定是從書上看來的。
二姐畢竟是見過世面的,雖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沒再外出過,但那段顛沛流離的生活讓她長了不少見識。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輩子也忘不了。現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裡人跟農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樣。村裡人喜歡直來直去,城裡人往往拐彎抹角。於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說出來,自己是絕不會問的。
不過,時間久了,毓秀見二姐不把自己當外人,也就一點一滴將自己的家世吐露出來。二姐歸納了一下:這個毓秀祖上是大戶人家,祖父去了臺灣,父親也犯了什麼錯誤,自己不能在城裡呆下去了,只得隨知青大軍告別父母,來到這名字聽上去還不錯的秀水村。至於有無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聽。
除了隨二姐上坡幹活,閒下來,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