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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他回去非的好好操練這個傢伙了。
晚膳沒著落了,沒辦法他將外套當了。當了三十個銅板,他給了明瑾讓他去買吃的。鍛鍊鍛鍊這個小子的生活能力。結果這個傢伙買個兩串冰糖跟兩雞腿。
他無語地看著明瑾,好吧,等他肚子餓了以後就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麼犯傻的事情了。果然,半夜餓醒後,聽到明瑾說後悔了。
第二天明瑾又將自己的外套當了,一樣當了三十個銅板。這下明瑾老老實實地買了饅頭跟大餅。然後跟著他一起走路。
路走多了,腳底板也磨出血出來了。明瑾坐在路邊,看著路過的馬車,眼淚汪汪地:“哥,我想娘了。”
他心裡吐槽,這才第二天就想娘了。苦頭還在後面呢:“想娘也沒辦法。我們還是早點回到京城了。”
明瑾本來想說還是回去找娘吧。結果被明睿這麼一說,啥話也說不出來了。離家出走是他提出來,現在說回去太沒面子了。
當天晚上,他們夜宿在外面。夜色很好,他們哥倆躺在草叢裡數星星,還是很有意思的。可惜,這裡不是家裡。不僅有蚊蟲,還有老鼠。明瑾當下被一隻老鼠嚇的哇哇大叫。
他小試牛刀,殺了這隻老鼠。剝了皮烤了肉吃。明瑾看著他手裡的老鼠肉噁心之極。可惜最後抵擋不住誘惑,還是吃了。他看著心裡搖頭,以他家的情況,明瑾這樣的性子實在是要不得。看來好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