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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房的桌案前,鄭叔清揉了揉自己酸脹的太陽穴。燭光下襬著的這封信,他看了,好像又沒看明白。倒不是說信裡面交代的措施不知道怎麼做,而是鄭叔清沒搞明白這麼做意義何在。
靠這些套路榨油,也榨不出多少油水啊!
短時間內或許可以撈一大筆錢,但長期來看,這種“竭澤而漁”的辦法,也無法承擔隴右軍費的缺口啊。
“也只能這樣了。”
鄭叔清長嘆一聲將信收好,打算明天去找殿中侍御史顏真卿談一談。老鄭雖然要當這個什麼院的院長,但實際上他也知道自己眼高手低,並無實際執行的能力,不依靠其他幫襯是不行的。
硬著頭皮上,只會把事情搞砸。
而顏真卿就不同了,他本身就在擔任殿中侍御史,對於糾察這一類的細活,很是拿手。對方最大的問題,恐怕就是性格有些不討喜,不太會跟聖人打交道。
雖然鄭叔清跟顏真卿不熟,但處理這些公事也不需要很熟啊!若是這個鑑查院辦不好,最後打了聖人的臉,顏真卿不是一樣會倒大黴麼?
鄭叔清很有自信,如果只是處理方重勇這封信上所說的“雞毛蒜皮”小事,那麼顏真卿一定不會拒絕的。
第二天,鄭叔清親自上門找顏真卿商議鑑查院的相關事宜,他原本以為顏真卿會猶豫,沒想到對方居然欣然允諾,還摩拳擦掌一般的與他謀劃起執行的細則來,參與的興趣很大。
顏真卿一直都想勸天子幹正事。現在要把這些罰款充隴右軍費,這樣的事情,他當然不會拒絕。
三天之後,朝廷正式下旨建立鑑查院,專門糾察官員不法,以及皇親權貴子弟的作風問題。並將御史臺中的殿中侍御史都撥給鑑查院辦事,算是剝離了御史臺的一部分職能。
按朝廷的說法,鑑查院不是司法機構,也無須遵循大唐刑律,這只是一個專門針對特定人群的“紀律部門”。
換言之,如果被鑑查院糾察出來的官員真的違法了,那麼刑部或者大理寺該怎麼判還是要怎麼判,鑑查院的處罰並不影響他們的判罰。
而鑑查院只會剝奪官員的官身,並不能把犯事官員怎麼樣。
簡單說就是:天子認為你不適合當官了,讓你回家種田去,與國家法度無關。
同樣的道理,如果糾察出權貴子弟作風不正,橫行無忌,有辱門楣的話,鑑查院則會將其稟告天子,請天子下旨褫奪爵位。
同樣也無權按律法審判這些人,更不能用刑罰。
而這些犯事了的權貴子弟要怎麼處罰,依舊是由大理寺與宗正寺之流的衙門負責,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影響這些衙門的權力運作。
那麼,如果那些被查出來的官員和權貴子弟突然良心發現,“悔過自新”了怎麼辦呢?
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連老天都不會逼死人,天子又怎麼會把人往死裡逼呢!當然不會查出來問題就直接剝奪官職啊!
對於那些“迷途知返”的官員和權貴子弟,這件事的解決之道就只有三個字:
得加錢!
說具體點,就是以絹帛贖罪,罰多少有一套明確而詳細的規則。
原則上說,就是官越大,爵位越大,越是權貴家的嫡系子弟,所犯的事情越大,那麼需要贖罪的錢就越多。
詔書頒佈之後,引起軒然大波,朝野上下群情激奮又暗流湧動,但始終都無人敢牽頭鬧事。
至於原因嘛,那當然是因為鑑查院已經成立了啊!朝廷都已經下旨了,這個機構已經開始運轉了!
這時候誰鬧事,誰就會第一波被幹掉!誰會那麼傻,往槍口上撞啊!
沒人出來鬧場子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現在大唐的律法已經十分完備,長安官場很多官員都認為區區鑑查院,怎麼可能鬧出事情來!
他們平日裡也就是在平康坊狎個妓,在自家衙門摸個魚,喝個小酒而已,不可能連這點事情都管吧?
要是真管得那麼寬,那長安數萬大小官吏,估計用不了多久,一大半都要被罷官。
這種離譜的事情,想想也不可能吧!
然而很快,這些人就發現他們實在是太年輕,想得太天真了。
……
就在鑑查院成立的第二天,就發生了一件“不起眼”的大事!
當中樞官員們進入皇城內的各部衙門辦公以後,皇城所有城門落鎖,不許任何人進出!鑑查院開始糾察中樞百官風紀!
位於門下省衙門旁邊的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