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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的背景應該是辦公室或高階餐廳,怎會出現在這午夜的陽明山上?
但那又關她什麼事?她對豔遇之類的事毫無興趣,她跟一般十八歲女孩不同,愛情是可有可無的東西,雖然她現在任人寵愛,自己卻無所謂。
於是,她又恢復目中無人的神態,眼光重新投注在夜景上,有一口沒一口地抽菸。
一陣腳步聲接近她身後,約在五步距離之外停住,她知道,那“正常人”正打量著她,這很正常。對旁人來說,恐怕她才像鬼魂或是宇宙人。
半夜三更的,跑到這陽明山上來抽菸,腳邊還滾著被風吹翻的啤酒罐,畢竟是引人側目的。
不過這也不算犯法吧,就隨那人去看個過癮好了,識相點就快滾開,別來打擾她的孤獨。
出乎意料的,他沒有立刻被嚇跑,反而走近了幾步,就站在她肩旁,帶來一種無言的壓力。
“先生,借個火好嗎?”
當他說“先生”這兩個字時,語氣自然不帶猶豫,她心頭一愣,倒也懶得去糾正他。誰教她自己身高一七二,又理了頭俐落短髮,平常就已雌雄不分,更何況是在這朦朧深夜。
她掏出一個十元打火機,順手就為他點著了火。
“你也來根菸?”對方又說,嗓音低沈,不像建議而像指揮。
乖乖!孫雨綾暗叫一聲不妙,交換了煙和火之後,那勢必得和他攀談起來,麻煩透了!但人家都已遞出煙來,她總不能說她不抽菸吧?明明她手上的煙才剛抽完。
無可奈何的,她接過他的高檔牌“友誼煙”,並說了聲:“謝了。”
對方很快就反應過來,帶著點詫異和不解。“原來你是女的……”
週五的夜,楊振邦因為長期性的失眠,開車到處兜風,來到他最常看夜景的地方,發現也有吸菸同好,自己剛好忘了帶打火機,便上前借個火。
如此場景,對方是男性應該是理所當然,沒料到明明看來像個清瘦的男孩,卻是個聲音頗有磁性的女孩。
是怎樣的一個女孩,會在午夜時分獨自留連山上?除了她手上的煙,她腳邊還有兩個啤酒瓶,身後則是一部機車。她一頭短髮和帥氣打扮,顯然不是個普通女孩。
孫雨綾不經意點了點頭,沒興致和他扯下去,兩人萍水相逢,難道還要解釋她的來處和歸途?
她索性一股腦兒躺了下來,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草地柔軟而清香,露水穿透了她的T恤,像躺在水床上那樣舒服涼爽。但其實她也沒躺過水床,純粹是幻想。
她瞄他一眼就知道,他不會跟著躺下來的,瞧他那一身銀灰西裝、黑亮小牛皮鞋、條紋襯衫、無框眼鏡,以及尊貴出眾的氣質,這款有錢人跟她距離很遠。
楊振邦暗自一驚,這女孩如此落落大方,似乎天塌下來都不怕,或許年輕就是這麼回事,瞧她大概才十幾歲,除了青春洋溢在臉上,更有一種孤傲不羈。
“草地上都溼了。”他提醒她,著涼了可不妙。
“沒差。”她什麼都無所謂。
為了避免他再請她抽菸,或是說些無聊的話,孫雨綾乾脆唱起歌來,假裝他不在場就是了──
夜已深,還有什麼人,讓你這樣醒著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你若不肯說,我就不問
只是你現在不得不承認,愛情有時候是一種沈淪……
這首林憶蓮唱過的歌,是闖進她腦中第一首歌,奇怪她就是特別愛唱老歌,有些歌甚至比她年紀還大,就像洗白的牛仔褲,有時光的味道。
她隨口輕唱、隨心亂哼,楊振邦卻聽得出了神,那是一副屬於天使的嗓音,雖然她又抽菸又喝酒,裝得像個小惡魔,歌聲中卻流露出最真的她。
多久不曾因為一首歌而感動?他一發作就不可收拾的頭痛,從不曾因為菸酒而減輕,卻在這嗓音中得到了安撫,他發現她的聲音可以療傷,多麼難能可貴,他竟有種心靈沈澱的祥和感。
同時間,孫雨綾從眼角瞄到他在數拍子,心想也許他沒那麼討人厭,願意聽歌的人總不會壞到哪裡去。
“你唱得不錯。”事實上,楊振邦聽得入迷,幾乎不願她停下。
“還行嘍!”她聳聳肩,故作不在意,其實她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唱歌了。
“你不應該喝酒、抽菸,你浪費了你的天賦。”他是個效率極高的管理人,看不過資產被浪費。
“那又怎樣?”她只冷冷回了一句。
好一個不珍惜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