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部分 (第4/4頁)
無組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也可算是科舉制度的延續。
中國實行的科舉制度,不僅讓東亞的一些國家,例如日本、韓國、越南紛紛效仿,甚至在也得到了歐洲人士的推崇,經過傳教士在遊記中的介紹,在十八世紀時的啟蒙運動中,不少英國和法國的思想家就很推崇中國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國在十九世紀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務員敘用方法,規定政府文官透過定期的公開考試招取,漸漸形成後來為歐美各國彷效的文官制度,其考試原則與方式就與中國科舉十分相似在很大程度是吸納了科舉的優點,故此也有人說,科舉是中國文明的第五大發明。
現在清朝的科舉考試共分為兩大階段,先是初步考試,這個階段分為童試、歲試、科試三級。
“童試”,一般又叫做“小考”,凡初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童生在縣裡面選拔了以後到督學進行考試,督學考試合格就可以稱做“秀才”了,因為秀才是一年考一次以叫做“歲試”之後就是每三年一次大的“科試”,主要是為了推舉舉人考試的資格,透過這個考試的提名,便有資格科舉的正式考試了。
科舉的正式考,也是分為三級別是鄉試、會試、殿試。“鄉試”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的省城和京城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皇家有喜慶之事加科稱為恩科,由於它是在秋季舉行,所以也叫做“秋+》”。只有透過本省學政巡迴舉行的科試,成績優良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