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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過去,我曾有一個深深的疑惑,為什麼我不是在戀愛,就是在失戀呢?
現在,我總算找出了第三條路,那就是:休戀。
休戀的日子裡,沒有對手戲,只有跟回憶對話,倒也談得很愉快。
那一年,我該是十九歲吧!
夜半,他騎車帶我去吃羊肉炒麵,是學校附近很有名的一家店,叫做“王牌羊肉”,常有學生來這兒吃東西。
店裡的服務生認得他,跟他借了火點菸,一臉打趣地說:“帶女朋友來吃消夜啊!”
我沒說什麼,只偷瞄著他害羞又得意的笑容。
沒多久,服務生送上一盤羊肉炒麵、一道羊肉排骨湯和沾醬,他把我的小碗裝滿羊肉,自己低頭猛吃麵條。
真的沒有什麼,很平常的、很無趣的一段回憶,完全沒有預兆,卻在我二十六歲的某一晚,某一個下雨的夜晚,莫名其妙讓坐在計算機前的我,突然心痛得無法控制。
眼淚滑下臉頰的時候,我彷佛領悟,當初我失去的究竟是什麼……
是的,我仍在你懷裡,但我已開始想念你。
我的心飛到了遙遠遙遠的地方,想象著往後的某一天,當我回頭過來看的時候,究竟我會怎樣想念你?怎樣想念這一刻?
我的恐懼來自何處?歸向何方?我從來都沒有答案,但這就是我不變的主題,我總是活在當下,卻又心繫未來。
總以為隨時就要結束,總以為美麗不可能長久,身為那流浪的人兒,或許是命運安排,或許是自己造成,總之,我不敢相信我能有一個家。
昨晚又作夢了,我總夢見那個人,大概有十幾次了吧,在這兩年中,因為我是不能碰他的,所以夢裡也沒敢碰他,只是一種微微的遺憾,一種淡淡的甜蜜。
醒過來以俊,生活中仍看見他,我像是自己抱著一個什麼秘密,默默從他身邊走過。
這個人不知道在昨晚的夢裡,我見到了他,談了幾句話,他幫了我一些忙,我想說謝謝但又不知怎麼說,這是我的夢。
現實裡,他渾然不覺我的夢,儘管我夢見了他,但這份小小的浪漫是專屬我一個人的。
我不會告訴他,不會因此做任何改變,這只是我的夢,我只要在夢中相見就夠了,生活裡一點一點都不要。
或許我是自私的。
有一天,他送給我一組對杯,是粉藍色的Daniel和粉紅色的Kitty,然後,我們常用這兩個杯子喝綠茶、喝牛奶、喝果汁。
有一天,他走了,我只用Kitty喝水,Daniel默默站在一旁。
一個月後,Kitty自己跌倒了,我把碎掉的Kitty放在Daniel身邊。
又過了九個月,我掃地的時候Daniel跌倒了,玻璃碎片在我手指劃出一道傷口,於是我把Daniel和Kitty一起丟掉。
我想,這就該夠了吧!我對他的懷念,也可以隨之粉碎了吧!
那夜,坐在後座的我倆,默然不語,
我裝作睡著了,當他替我披上外套,我只“嗯”了一聲,想著他今天那番表白,膽小的我卻遲遲不能答覆。
他三十三歲,曾經狠狠地失戀過一次;六年來不再戀愛,默默品嚐一個人的孤單,都已經那麼習慣、那麼淡然了,但在那冬日的小山坡上,當我們坐在落葉鋪成的草地上,他卻開口問我,是否有資格成為我的情人?我只低頭說我不知道。
他這勇氣是如何鼓起的?而我這猶豫還有什麼理由?我真的想不出來。
於是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他愣了一下,沒有掙脫,任由我握著,偶爾跟前座的司機說話,偶爾撫弄我的掌心。
我繼續裝作睡著,有時閉上雙眼,有時望向窗外,其實只能感受到他的溫度。
在這一刻,應該就是我幸福的顛峰了,我如此想著,眼眶有點發熱,心頭微微顫抖,因為我正在幸福的顛峰上,甜蜜得都有些發疼了。
從新竹這橋回到臺北的路途,不過一個多小時,感覺即像人生中漫長的一段,我們依然沒有言語,只是經由雙手的輕撫,來傳達那份暗暗的默契。
如果分手就是戀人的別離,那麼,現在我握起他的手,鄭重宣佈:我戀愛了。
從來我都覺得自己像個悲劇女主角,才一開始就會想到不幸的結果,然而不管日後多少波折、多少眼淚,我不後悔在這夜握起他的手。
因為,我曾到過幸福的顛峰。